浙江嘉兴,女子在一家小私企,试用期干了半个月,就和一名领导吵架了,她就不想在这个公司干了,就提出了离职,不料提出离职时,她在办公室被一个小领导给扇了一巴掌,导致她耳朵有损伤,她一直很抑郁,女子觉得这个小领导很不尊重人,当个小领导,竟然如此嚣张跋扈,欺凌员工。 据红星新闻,8月6日报道,文女士在这家小私企业,应聘当上财务之后,其实她一直想在这里有一番作为,她千里迢迢从老家来到这里工作,就是觉得这里工资高,福利好,有前途。 她信心满满地来上班,可工作不到半个月,她就觉得这里不对劲,领导不好相处,工作也不好干,就动了要离职的念头。 特别是她和其中的一个领导,竟然因为工作的一点小事,两人就吵了一架,和领导吵架之后,文女士决定辞职,她觉得这样的公司不适合她。 本来她就是在试用期,只试用了半个月,不合适可以不干,只要离职就行。 她拿着辞职信来到了办公室,找到一个小领导,要求批准离职,可不知道为什么这个领导也和文女士吵了起来,然后来了狠狠一巴掌,扇在了文女士的脸上。 文女士当时就觉得天旋地转,内心更是感到难受,她两眼泪汪汪地看着那个小领导,看着他嚣张跋扈的样子,她实在想不明白,只是一个小领导而已,他怎么可以如此欺凌员工。 那一刻,文女士觉得自己离职的决定非常正确,不管这里工资有多高,福利有多好,领导不能和员工好好沟通,不能尊重员工,她觉得这种企业也不会好到哪里去。 大家都是打工的,小领导不过是在工作上,比其他的员工经验丰富了些,也有可能是工作时间长了些,他当上小领导,就觉得自己特别有权利了,可以呼风唤雨了,根本没有把员工当人,想打员工就打员工。 这样的小领导,这样的小企业,文女士在离职这一刻,终于看透了。 她摸着疼痛的脸,再也不后悔自己做出离职的决定,她赶紧去看医生,结果医生诊断耳朵有损伤,文女士也有了应激反应。 自从发生了这件事,文女士一直吃不好,睡不好,她常常想起自己是出来打工,离职而已,就被别人如此不尊重,她很抑郁。 发生这样的事情,她一时不知如何是好,好在现在这件事已经立案了。 有人跟文女士说,面对这样的小领导,如此嚣张跋扈,欺凌员工,文女士就不应该谅解,应该追究到底。 那么该如何认定这件事情呢? 1、文女士在试用期提出离职的,这是她的权利。 《劳动合同法》第37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有权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领导在这种情况下,不管出于什么原因,都不可以出手打文女士。 2、领导殴打文女士,分两种情况,如果文女士的伤是轻伤以下,那么领导的行为应当认定为故意伤害他人的行为,是一般的违法行为。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般违法行为只会受到行政处罚。 3、如果文女士的伤是轻伤以上,那么这个领导的行为就应当认定为故意伤害罪。 《刑法》第234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如果领导的行为被认定为故意伤害罪,那么他将会受到刑事处罚,只要文女士不谅解,他就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浙江嘉兴,女子在一家小私企,试用期干了半个月,就和一名领导吵架了,她就不想在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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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7 10:2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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