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康夫因强奸罪入狱10年,出狱后申诉55年,十余名涉案女子证明当年未被强奸,媒体

竹影摇曳意韵深 2025-08-06 21:38:20

汪康夫因强奸罪入狱10年,出狱后申诉55年,十余名涉案女子证明当年未被强奸,媒体也为他鸣不平,为何法院仍坚持维持原判? 1966年5月16日,24岁的汪康夫正在宿舍批改作业,突然一阵粗暴的敲门声响起,不光打破了他平静的生活,还毁掉了他的人生。 汪康夫高中毕业后,被分配到江西省莲花县琴水小学担任语文老师。 在那个年代,高中毕业就算是高学历了,然而汪康夫却并未因此得到人们的尊重,原因是他的父亲早年当过国民党中校军官,解放后虽然经过改造成了普通社员,但是“反革命”的帽子却成了家庭污点,所以汪康夫自幼就受到歧视,这也让他自卑敏感,性格内向。 不过汪康夫非常热爱教育事业,他工作兢兢业业,讲课水平很高,他的教学能力也是有目共睹,曾获得过全县教学比赛一等奖。 然而就在教学的第7个年头,也就是1966年,汪康夫被破门而入的公安人员给抓走了。 汪康夫在被抓时,还以为公安人员抓错了人,然而当公安人员将举报他强奸和猥亵女学生的材料放到他面前时,他顿时如五雷轰顶,整个人都傻掉了。 汪康夫坚称受到诬陷,要求与被害人当面对质,可是公安人员却以“保护受害人”为由,拒绝了他的请求。 不久后,莲花县检察院就向县法院提交了一份400余字的起诉书,指控汪康夫通过找学生“谈话”,给学生“治病”等理由对女学生实施流氓行为,先后强奸2名女学生,猥亵10名女学生。 然而起诉书上不仅没有犯罪地点和犯罪时间,甚至就连受害人的基本信息也没有。 与起诉书一同移交的还有2份琴水小学教师的证明材料,和社教运动驻琴水小学工作组的调查材料。 其中教师曹静安证明汪康夫与五一班的5名女生发生不正当关系,而教师贺恩莲也指证汪康夫曾猥亵4名女学生。 社教运动工作组的调查材料则指明汪康夫出生于反革命家庭,有企图破坏社教运动的行径。 有意思的是汪康夫是5月16日被抓的,而曹静安和贺恩莲的证明材料写于5月24日,社教运动工作组的调查材料生成于5月25日,也就是说先抓的人,才有的证据,然而在没有人证和物证,只有证明材料的情况下,汪康夫被判处了10年有期徒刑。 1975年,汪康夫因在狱中表现良好获得减刑1年,出狱后却“强奸犯”的污名受尽歧视和羞辱,为了自证清白,他决定向法院提起申诉。 此时汪康夫33岁,由于已经被学校开除,只能务农为生,再加上周遭的歧视,让他的婚姻大事迟迟不能解决,好在这时有人给他介绍了邻村29岁的周三英。 周三英的父亲在解放前夕逃去了香港,而留在大陆的她因“海外关系”始终抬不起头,所以当汪康夫向她保证没有犯过强奸罪后,两个受社会歧视的人组建了家庭,并生下4个儿女。 在周三英的支持下,汪康夫先是向审理他案子的一审法院和二审法院递交申诉材料,然而在1978年和1979年间,法院以“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驳回了他的申诉。 1979年,汪康夫给当初说被强奸的2名女学生洪仔妹和尹福贞写信,问她们当年为何要指证他。 洪仔妹回信称当年不过十一二岁,别说写控告了,就是写个条子也写不清楚,所以她请汪康夫一定要查清楚是谁替她写的控告材料。 尹福贞则在回信中表示,她都不知道老师被判刑的事,当时很多人说老师是调走了,如果是因为强奸她被判刑,她觉得太冤枉了,要是重审她愿意为老师作证。 2个女学生的回信让汪康夫看到了希望,于是他将女学生的回信作为证明材料继续向法院提起申诉,并委屈地在申诉材料上写道:“受害人都不知道她们受害,我又怎么能认罪呢!” 随后,汪康夫又找到了8名涉案的女学生,她们纷纷表示当年是在老师的胁迫下,出于害怕才写的检举信,其实并不存在强奸和猥亵的事实,并表示愿意给老师证明。 经过不断的申诉,吉安中院于1986年终于给出了“复查此案”的结论。 然而此时已经过去了20年,当年经办案件的人不是退休就是已经不在人世,导致证据复核困难,再加上特殊年代的司法程序原本就存在着不规范的行为,比如定罪不依赖法律证据,而是通过“群众材料”,所以“社教工作组”的调查报告仍被视为重要依据,至于10名女学生的证明,法院认为很有可能是汪康夫与女学生“串通”的结果,所以不能作为证据。 2020年,为翻案奔走55年之久的汪康夫,受到了《三联生活周刊》等媒体的关注,随着案件的披露,引起了社会关注,同时10名受害女学生也通过媒体表态当初是受胁迫所为,愿意为汪康夫洗冤。然而在舆论的压力下,法院仍以“证据不足”为由维护了原判决。 2022年,80岁的汪康夫因病去世。他在临终前仍拼尽力气发出了最后的呐喊:“还我清白!”然而随着他的离去,这起强奸案恐怕更没有翻案的可能了。#头号创作者激励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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