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油霸凌事件 :
- 事件经过:2025年7月22日15时许,刘某甲(女,15岁)因与赖某某(女,14岁)发生矛盾,遂邀约刘某乙(女,13岁)、彭某某(女,14岁)在江油市一楼房无人区域,对赖某某进行辱骂、威胁和殴打,同行人员在现场围观并拍摄视频,后视频被上传网络。殴打造成赖某某头皮、双膝等多处挫伤,经鉴定为轻微伤。
- 警方处理结果:8月4日,江油市公安局发布警情通报,称全部涉案人员均已到案。公安机关依法对刘某甲、彭某某作出治安处罚决定,其中刘某甲处行政拘留十三日,罚款一千元;彭某某处行政拘留十日,罚款八百元。刘某乙因未满十四周岁,不予行政处罚,对其及其他围观人员批评教育,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相关规定,对刘某甲、彭某某按程序开展送往专门学校进行矫治教育的相关工作。
- 相关谣言及辟谣:事件发生后,网上出现“江油市公安局副局长的女儿打的人”等谣言。8月4日,绵阳市公安局相关工作人员辟谣称,网上流传的“校园霸凌者父母被抓”视频,实际是现场阻塞交通,不听民警劝阻者被带离现场。8月5日,绵阳网警通报,丁某(女,41岁)、杨某琳(女,27岁)为博眼球编造相关谣言,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