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句容,男子梦寐以求一夜暴富,网上一条野外探宝的短视频启发了他的灵感,于是,他

清歌畅 2025-08-06 00:08:30

江苏句容,男子梦寐以求一夜暴富,网上一条野外探宝的短视频启发了他的灵感,于是,他花1000多元买了探宝器开始寻宝。意外的是,他在干涸的水库挖到一陶罐,里面竟有39件首饰银鎏金饰,他兴奋不已觉得这下他可发财了!他找中间人帮他联系买主卖了20万,给中间人18800元好处费,万没想到,钱没捂热,人进去了! 据央视新闻8月4日报道,刘某在干涸的水库挖到39件首饰,他通过中间人沈某找了买家卖了20万,竟惹来牢狱之灾。 刘某的日子过得平淡无奇,却心有不甘,总幻想着能一夜暴富,能过上富足潇洒的日子。 他千方百计地寻求发财之道,可现实是钱难赚S难吃,求人膝盖要弯曲!谁会把赚钱的道道告之呢?生财无道需巧思! 刘某天天想赚钱,时时想发财!2023年的一天,他在家刷手机,一野外探宝的视频吸引了他,他翻看了博主的很多作品,竟真挖到了宝贝! 刘某看得眼睛发直,觉得这不就是发财之道吗?短视频启发了他的灵感,心里像被点燃了一把火:别人能行,我为什么不行?要是我也能找到宝贝,那不就发家致富了! 说干就干,刘某立刻花了1000多元买了探宝仪,像个没头苍蝇,在村口荒地这儿探探,那儿挖挖,期待着能挖出宝贝。 可他每次挖出来的不过是些破铜烂铁,都是毫无价值的东西,刘某的信心大受打击,他有些泄气。 很快,他又给自己打气:宝贝要是那么好找,那大家都发财了,得耐下性子,别急于求成! 这日,刘某路过村旁边公园里干涸的水库,看着那片裸露的土地,突然灵机一动:这干涸的水库下面,说不定就藏着宝贝呢! 想到这儿,他兴奋不已,赶紧拿出探测仪开始搜寻。 没多久,探测仪发出了尖锐的提示音,刘某的心瞬间提到了嗓子眼,手也跟着微微颤抖起来。难道真的有宝贝? 他强忍着激动,拿起铲子小心翼翼地挖了起来。不一会儿,一个古代陶罐出现在眼前,刘某兴奋得差点叫出声来:这次肯定有宝,我真的要发了! 刘某怕引起别人的注意,迅速把陶罐放进手提袋里,匆匆带回了家。 回到家,他迫不及待地打开陶罐,眼前的一幕让他惊呆了:陶罐里竟有 39 件纯金首饰,虽埋在地下很久,但依然闪闪发光,闪得他心花怒放。 发财了!发财了!他激动的直跳,真是功夫不负有心人啊!终于要改变命运了! 他迫不及待地找到了在古玩市场认识的沈某,让他帮着找个稳妥的买家,能卖个好价钱。并承诺不会亏待他,给他好处费。 一听有好处费,沈某很卖力气,很快就找到了买家,39件全部收走,给了20万。 刘某很满意,并兑现承诺给了中间人沈某18800元好处费。 然而,好事总是传得快。刘某探到宝贝并卖了 20 万的消息不胫而走。还没等他把钱捂热乎,“帽子叔叔”就找上了门。 警方以他倒卖文物把他抓了起来,并很快把39件宝贝追回。 经过鉴定,这 39 件首饰都是宋、元时期的银鎏金簪饰,其中有 2 级文物 4 件、3 级文物 6 件,其余 29 件为一般文物。 沈某一看出事了,知道自己逃不掉,便主动投案自首。 《刑法》第326条规定:“以牟利为目的,倒卖国家禁止经营的文物,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刘某在干涸水库挖到的 39 件宋、元时期的银鎏金簪饰,其中有 2 级文物 4 件、3 级文物 6 件,其余 29 件为一般文物,通过中间人沈某卖给买家,获得 20 万元。 其行为符合以牟利为目的倒卖国家禁止经营的文物这一特征。属于“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 《刑法》第326条规定,对于共同犯罪中帮助行为的认定,如明知他人实施倒卖文物犯罪而为其提供帮助,如联系买家等,以共同犯罪论处。 沈某明知刘某要倒卖文物,仍积极为其联系买家,帮助刘某完成倒卖文物的行为,并从中获取 18800 元好处费。 沈某与刘某构成倒卖文物罪的共同犯罪,沈某起帮助作用,是从犯。 《刑法》第67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沈某作为从犯,犯罪较轻,并主动投案自首,根据刑法规定,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2024 年 12 月,检察机关借助无人机航拍,经过实地勘查和比对分析,最终确认刘某某涉嫌倒卖文物罪。 刘某和沈某属于共同犯罪,前者是主犯、后者是从犯。 最后法院判决:刘某倒卖文物罪判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30000元。 中间人沈某作为从犯判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处罚金10000元。 有人说,刘某的一夜暴富梦,最后成了噩梦!来的快走的也快,钱没捂热进去了! 您对此事怎么看? 关注@小栗子看法 一起交流讨论,学习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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