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万华遭解职案:台独当局新花样 最近台湾当局内政部门要求花莲县对

沙砾映余晖 2025-08-05 21:09:31

邓万华遭解职案:台独当局新花样 最近台湾当局内政部门要求花莲县对来自大陆四川的所谓“陆配村长”邓万华女士予以解职,这个决定顿时在全台湾引发轩然大波。 先介绍邓万华背景:邓万华30多年前来自四川省广元市,1997年因为爱情,嫁到台湾定居花莲县,17年前取得台湾身份证。丈夫6年前患渐冻症瘫痪在床,她一身扛起全家生计,尽心养育三个孩子,因为勤劳能干,照顾乡里乡亲,在亲友们支持下当了村长。 现在,民进党的内政部门负责人刘世芳查出邓万华没有办理放弃大陆户籍和国籍的证明,根据台湾地区《国籍法》和《两岸人民关系条例》之修补规定,不能担任台湾地区的任何公职,因而发文花莲县政府要求免除其村长一职。 其实这就是民进党的台独新花样。 此案的可笑之处在于: 一、邓万华30多年前来台湾并且取得台湾地区身份证17年,已经是彻底的台湾化了,还是三个台湾孩子的好妈妈,村里的好村长,竟然不被民进党当局承认,受到歧视,惨遭免职 其遭遇不如一个菲律宾女劳务移民,这叫一心一意为台湾为家庭的邓万华情何以堪! 二、此案最为搞笑的是,民进党要求邓万华提供的放弃大陆户籍和国籍的证明文件,是不可能取得的 ,原因很简单,按照大陆方面的规定,你邓万华即便迁居台湾花莲县,也是同一个国家的国籍,不过是户口从四川省广元市迁移到了台湾省花莲县,不是出国,根本不存在注销的问题,怎么可能给你注销或放弃文件证明? 由此可知,整个邓万华案,不过是民进党当局无法取得国际承认的尴尬之下,曲解法律法规,拿自己无辜百姓开刀,以达到自我法理台独,阻断两岸交流,从而附会赖清德17条措施,渲染抗中保台的仇恨煽动罢了。 在台独意识形态的政治正确下,类似邓万华案注定将会层出不穷,各类台独新举措会不断更新,只要赖清德之流独心不死,两岸交流的前提不容乐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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