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最新解释:员工自愿不缴纳社保约定无效,员工有权要求企业补缴社保,并请求经济补偿! 刚刚最高人民法院新出了一个关于社保缴费的司法解释的说明,说明明确即使企业与员工相互约定不缴纳社保,该约定无法律效力,属于无效约定,员工可以要求企业补缴社保,解除劳动合同,要求企业支付经济补偿,这基本上明确了企业不买社保就是违法的行为。这对企业来说可能是一个警告,就算是劳务外包行为的存在,也不能不缴纳社保,当然我国很多用人单位通过劳务外包形式减少法律风险,那么今后劳务外包的劳务公司就有义务给工人缴纳社保,劳务派遣工人也不例外!社保制度 社保政策解读
最高法院最新解释:员工自愿不缴纳社保约定无效,员工有权要求企业补缴社保,并请求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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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1 23:1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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