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糊涂了!” 北京这位女子,为帮弟弟贷款,瞒着丈夫抵押住了30年的房子,贷出234万,丈夫回来房子都没了。
虽说房产证上写的是她的名字,但这毕竟是夫妻共同财产。结果就因为弟弟说做生意能把钱还上,她就自己做了决定,也太轻易相信人了。 其实这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女子瞒着丈夫把房子抵押,属于夫妻一方侵犯另一方合法权益的行为。 只说女子就为了帮助弟弟贷款,把自己的房子抵押出这么多钱,就瞒着丈夫就做决定,这也是非常让人不解的事情,这要是换做你,你愿意吗?
即便是亲兄妹,有些事在没有征得另一半同意的情况下,就不要轻易做决定。女子肯定是觉得丈夫不在家,她就可以做主,帮弟弟贷款没错,但不经过丈夫同意,就将共同财产抵押,就有点过分了。
很多人觉得亲情大于婚姻,其实这个不能用大小来区分,丈夫也是同你携手一生的伴侣。即便是再亲密的关系,那也是建立在相互尊重的基础上,而不是说我盲目相信你能还上贷款,就做出这么大的决定,这不是冒险,是在碰运气。
而且她还觉得要是丈夫在家,就不会做出这样的事,难道因为丈夫在家,她就不敢做这样的决定吗?这说明她还是怕丈夫不同意嘛,那既然如此,为何还要做出这么大的决定,难道不应该和丈夫商量一下吗?
大家觉得呢?女子这样帮助弟弟对吗??如果是你会这么做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