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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思极恐!9年没联系的旧友,竟拿我的真名当了网名

你敢信吗?有人翻看微信好友列表,突然发现一个九年没说过话的“僵尸好友”,昵称居然是自己真名。
不是重名,不是巧合。对方就是故意的。
上海的郭女士最近就摊上了这件糟心事。10月5日凌晨,她偶然点开一个好友的朋友圈,整个人愣住了——刘女士的微信昵称,赫然是她的大名。

(素材来源于网络)
更离谱的是,这还不是孤例。
郭女士一查,发现对方还有两个社交平台的账号,昵称用的全是她的名字。其中一个账号在卖闲置物品,商品页面特意标注“只接受微信付款”。
名字被拿去用,自己却最后一个知道。
郭女士和刘女士的交集,得追溯到2017年。当时两人合租同一套房的不同房间,在租客群里加上好友,互换了真实姓名。
九年里,聊天记录总共不超过三次。 郭女士对她“真没什么印象”。
直到今年10月,她才发现自己的名字被人“征用”了。
问对方为什么,刘女士的解释堪称年度最佳借口:
“我觉得读着顺口。”
顺口?九年不联系,一开口就是拿别人名字当门面,你还挺会挑。
刘女士还进一步“解释”:“郭某某只是我起的小名,这样网购方便,之所以选后面两个字,是因为有一位现代诗人也叫这个。”朋友追问“那你怎么改姓了”,她说:“原来的姓和后面两个字放一起读不顺。”
翻译一下就是:你的名字我拿来用用,图个方便,别问,问就是顺口。
郭女士报警了。但警方表示,目前没有刘女士冒充她诈骗的证据,不予立案。
平台投诉呢?微信确实处理了,把刘女士的昵称改成了“微信用户”。结果第二天,对方又改回去了。 照样顶着郭女士的名字,该干嘛干嘛。
这就有点欺负人了。
郭女士的担心不是没道理的。名字被冒用,最怕的是什么?
诈骗。
俩人名字都是三个字,最后一个字还一样。有些平台转账时只显示名字末字,万一刘女士顶着这个名字找人借钱,熟人一看“这不就是郭某某吗”,钱转过去了,找谁要?
律师的解读很明确:如果刘女士冒充郭女士从事社会活动、致使他人误认并造成损失,就构成侵权。 但目前的局面是,她只是“用名字当昵称”,没有明确证据证明她拿去骗人。
法律上卡在了“证据”这道坎上。
但法律管不了的,不代表这事儿就对。
名字是什么?是父母给的第一份礼物,是你在这个世界上最基本的身份标识。别人叫你名字的时候你回头,那是你的本能。
现在有人顶着你的名字,在你看不见的地方发动态、卖东西、跟陌生人聊天。你什么都不知道,但那个“你”在替你做所有事。
有网友说得一针见血:“一旦这个账号发表争议言论,名字本尊就无辜背锅。”
更让人后背发凉的是,这个人是你认识的,知道你叫什么,知道你长什么样,甚至知道你以前在哪工作。
细思极恐。
评论区还有人替刘女士说话的:“名字而已,重名的人多了去了,至于吗?”
至于。非常至于。
重名是巧合,这是蓄意。全国叫“张伟”的有几十万个,但郭女士的微信好友列表里,只有一个刘女士,而刘女士的昵称,就是郭女士的名字。
这不是重名,这是冒用。
《民法典》写得清清楚楚:自然人享有姓名权,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
刘女士的行为算不算“盗用”?法律界有争议。因为昵称不等于身份认证,网络重名客观存在。
但道德上,这事儿没有任何争议。
边界感这东西,有些人一辈子学不会。九年不联系,不叙旧,不问好,上来就把别人的名字挂自己头上。问就是“顺口”。顺口的名字满大街都是,你怎么不去街上随便拉一个人名字用?
说白了,就是觉得你好欺负。
郭女士最后提了两个诉求:别再用我的名字了,公开道歉。
刘女士至今没回应。记者私信也不回。
郭女士说了一句话,听着挺不是滋味的:“我九年没想起这个人。但她用我的名字用了多久,我不知道。我以后每次看到自己的名字,可能都会想起这件事。”
名字还是那个名字,但被人蹭过之后,总觉得脏了。
这件事给所有人提了个醒:别随便把真名给不熟的人。 你以为只是加个好友,对方可能拿去当你不知道的“另一个你”。
至于刘女士们,送你们一句话:
好听的名字千千万,挑别人的用,就是偷。(本文内容综合自公开信息及网络报道,部分内容由AI辅助完成,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