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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调整!3款化妆品新原料“转正”

化妆品原料监管体系正处于动态完善中。来源:美妆产品观 作者:张静10月20日,国家药监局对《已使用化妆品原料目录》(以

化妆品原料监管体系正处于动态完善中。

来源:美妆产品观    作者:张静

10月20日,国家药监局对《已使用化妆品原料目录》(以下简称《目录》)进行了第二次动态调整。

月桂酰丙氨酸、聚甲基倍半硅氧烷/三甲基硅烷氧基硅酸酯、双-鲸蜡硬脂基氨端聚二甲基硅氧烷3个化妆品新原料,安全监测期已满3年,经评估符合《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纳入《目录》Ⅱ。《目录》Ⅰ对有关原料的中文名称或者INCI名称/英文名称予以规范。

截自国家药监局官网

今年6月,国家药监局已明确将《目录》划分为Ⅰ、Ⅱ两个清单管理,并启动动态更新。当时,武汉中科光谷绿色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备案的N-乙酰神经氨酸和深圳市维琪医药研发有限公司备案的β-丙氨酰羟脯氨酰二氨基丁酸苄胺两个化妆品新原料,安全监测期已满3年,被纳入《目录》Ⅱ。

加上此次调整,《目录》Ⅱ收录的化妆品原料总数达到了5款。

与此同时,《目录》查询页面增加了“修订建议”功能,方便行业企业和公众提出意见和建议。国家药监局将对收集到的意见认真组织研究、吸纳,积极推动《目录》持续修订完善。

《目录》II新增3款化学类原料

可以看到,本次成功“转正”的3款新原料——月桂酰丙氨酸、聚甲基倍半硅氧烷/三甲基硅烷氧基硅酸酯、双-鲸蜡硬脂基氨端聚二甲基硅氧烷,均为化学类原料。

其中,月桂酰丙氨酸是新原料备案制度实施以来的第二款备案原料,备案号为“国妆原备字20210002”,由苏州维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于2021年6月25日备案。该原料外观为白色或类白色粉末,带有微弱特有气味,主要用途是清洁剂,可广泛应用于各类化妆品且无特殊范围限制;安全使用量方面,淋洗类化妆品上限为20%,驻留类化妆品上限为1%。

第二款原料是聚甲基倍半硅氧烷/三甲基硅烷氧基硅酸酯,备案号“国妆原备字20220003”,由美国格苒特工业公司于2022年1月25日备案,境内责任人为欧莱雅(中国)有限公司。

作为MTQ类有机硅树脂,它由六甲基二硅氧烷、四乙氧基硅烷和甲基三甲氧基硅烷经水解、缩聚制成,外观呈无色至浅黄色固体且无气味;其核心使用目的是成膜剂,安全使用量上限为30%。

第三款原料为双-鲸蜡硬脂基氨端聚二甲基硅氧烷,备案号“国妆原备字20220005”,由迈图(上海)贸易有限公司于2022年2月23日备案。该原料呈浅黄色半透明液体,带有特征性气味,主要作为发用调理剂使用,适用于洗发水、护发素、发膜等发用护理产品;最大安全使用量为10%。

《目录》I修正49项原料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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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针对《目录》Ⅰ的调整,重点对其中49款原料的名称及标注信息进行了规范优化,具体可分为以下四类情况。

其一,中文错别字修正。

此类调整主要修正原料中文名称中的错别字,保障名称的规范性和准确性,例如:

其二,INCI/英文名称拼写修正。

针对部分原料INCI名称或英文名称存在的拼写错误,进行精准修正,修正后名称符合国际通用规范,具体如下:

白苏提取物:调整前INCI名称为“PERILLA FRUTESCEN”,调整后为“PERILLA FRUTESCENS”;

柏氏灰莉花提取物:调整前英文名称为“FAGRAEA BERTERROANA”,调整后为“FAGRAEA BERTEROANA”;

草豆蔻系列提取物:调整前INCI名称为“ALPINIA KATSUMADAI”,调整后为“ALPINIA KATSUMADAE”;

加蓬依苦木果仁脂:调整前INCI名称为“LRVINGIA GABONENSIS”,调整后为“IRVINGIA GABONENSIS”;

二叉仙菜提取物:调整前标注为“二叉仙菜(CERAMIUM KONDI)提取物”,调整后为“二叉仙菜(CERAMIUM KONDOI)提取物”。

其三,新增备注或INCI名称。

部分原料根据监管要求补充了使用备注,或完善了缺失的INCI名称,具体调整内容分为两类:

1.新增使用备注:二甲基 MEA、聚季铵盐-15两款原料,均新增“按照《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要求使用”的备注信息;

2.新增INCI名称:食品红17、食品绿3、天然红4三款原料,分别补充INCI名称为FOOD RED 17、FOOD GREEN 3、NATURAL RED 4。

其四,条目合并,优化目录结构。

为优化《目录》结构,减少重复条目,对部分原料进行条目合并及信息补充,如:

神经酰胺EOP(06014)与神经酰胺相关条目(06013)合并,同时新增“神经酰胺NG”(INCI名称:CERAMIDE NG);辣木籽油(07922)与辣木籽油相关条目(04231)合并,统一原料的基础信息;神经酰胺NS/神经酰胺NG(06015)调整为单独的“神经酰胺NS”条目,“神经酰胺NG”按新增原料单独列示。

化妆品原料监管动态完善中

伴随目录调整,国家药监局同步通过《化妆品监督管理常见问题解答(八)》明确监管逻辑,重点回应行业关切。

首先,国家药监局回应了建立《目录》动态调整机制的背景与逻辑。

为便于已使用化妆品原料管理,国家药监局将《目录》分为Ⅰ和Ⅱ两个清单管理。

《目录》Ⅰ是对既往在我国境内生产、销售的化妆品中已使用原料的客观收录。由于历史原因,《目录》Ⅰ收录原料的信息难免存在个别不准确、不规范等问题。今后将根据科学研究进展、行业发展和监管工作实际需要等进行必要的补充、完善或勘误。《目录》Ⅱ将持续动态更新,及时将安全监测期满、经评估符合法规要求的新原料纳入。

国家药监局建立《目录》动态调整机制,及时主动公开动态更新的《目录》,这一机制既保证了监管的科学性与灵活性,也更贴合行业发展期待和实际监管需求。

另外,针对“《目录》Ⅰ原料信息调整后,相关化妆品是否需变更标签”这一关键问题,药监局给出明确区分方案。

《目录》Ⅰ收录原料的信息调整,一般不涉及使用该原料的化妆品标签变更;当原料的中文名称发生调整时(比如:名称的文字勘误等),使用该原料的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需要按照《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变更产品标签样稿,调整产品标签。

不过,由于上述原料中文名称的调整不影响产品质量安全,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也不构成化妆品标签违法和瑕疵的情形,因此,为减少社会资源浪费、减轻企业负担,《目录》Ⅰ调整前,已上市销售的使用上述原料的化妆品可以销售到保质期结束;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已印制的产品标签可以继续使用完。

总之,根据实际应用情况,当前的化妆品原料监管体系仍在持续动态调整中。

自新原料备案开闸以来,截至2025年10月21日,新原料备案数量已达到336款,仅2025年备案数量就突破100大关,达到129款,新原料备案持续按下“加速键”。

然而,备案仅仅是起点,目前成功通过监测期、录入《目录》II的原料仅5款,且原料在产品中的应用情况尚不成熟。如何将新原料转化为市场认可的优秀产品,仍是品牌需要突破的关键命题。

封面图来源:摄图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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