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A:最终裁定(FA)

根据职业移民排期表A,对于中国大陆出生的申请人来说:

A表格为“移民签证的最后批准日期(移民排期)”(Application Final Action Dates ),就是绿卡可签发的日期,当表A日期前进到申请人的优先日期,申请人就可以拿到绿卡了。
备注
第一优先EB−1:杰出人才、杰出教授或研究人员、跨国公司高级主管或经理;
第二优先EB−2:拥有高等学历的专业人员,以及在艺术、科学或商业领域具特殊能力的人才;
第三优先EB−3:不具有高等学历的技术工人、专业人员;
Other Workers:非技术劳工;
第四优先EB−4:特殊人员;
Certain Religious Workers:宗教人士;
第五优先EB−5:投资移民。
EB-5 Regional Center:区域I5&R
EB-5 Non Regional Center:非区域C5&T5
EB-5 Rural:农村项目
EB-5 High Unemployment:高失业率项目
EB-5 Infrastructure:基建项目
表B:递交申请

根据职业移民排期表B,对于中国大陆出生的申请人来说:

B表格是“可以递交申请的最早日期(递件排期)”(Dates for Filing Applications),即加入可用的情况下递交I-485的排期。如果你的优先日在表B之前,你就可以进行I-485的递交动作。
虽然说递交后还没法立即拿到绿卡,但申请人就可以先拿到工卡与返美证,方便非常多。
港盛移民建议
职业移民又陷入排期停滞不前的状态。
另外,2025年8 月15日起,CSPA 年龄计算将统一以国务院 “最终裁定日期表”(表A)为准,不再认可 “递交申请日期表”(表B)。
建议有绿卡需求的家庭,尽早启动EB-5新政,利用无排期可双递的红利,快速锁定年龄,避免超龄风险。

绿卡和项目申请都不等人。从签约到递交材料,通常需要数月的准备时间,尤其是对于计划“双递交”的留学生群体而言,时间紧迫,建议尽早行动。
亲属移民排期
表A:最终裁定

根据亲属移民排期表A,对于中国大陆出生的申请人来说:

备注
F1: 美国公民成年未婚子女
F2A: 美国永久居民配偶和未成年子女
F2B: 美国永久居民成年未婚子女
F3: 美国公民已婚子女
F4: 美国公民兄弟姐妹
表B:递交申请

根据亲属移民排期表B,对于中国大陆出生的申请人来说:

从上述表格看出,亲属移民类的表A均无变化,表B中仅F2A有前进,其余也无变化。
想要了解更多资讯,可登录美国国务院网站查看最新最全面的排期资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