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惜文字》 文昌帝君惜字功律二十四条(二) 第九条、僧道不以有字之幡幕作囊杂用,能自戒劝人者,五十功,德名光显。 第十条、见人作践字纸,能以素纸换焚,或以他物换焚者,五十功,百病不生,转祸为福。 第十一条、禁人不以字纸拭秽者,五十功,其人昌盛。 第十二条、凡人有难,或急或缓,见字纸必焚浴者,万字十功,即得平安。 第十三条、劝人不以字纸及钱,放床褥下者,十功,一生永得平安。 第十四条、偶遇秽处,见字纸即收起,不轻忽者,十功,一生平安。 第十五条、禁人马上有文字及钱不骑者,十功,永得安乐。 第十六条、不以字纸及书,夹鞋样,自诫内眷及劝人者,六十功,子孙智慧,不忤逆。 摘自《敬惜文字》
2008年,山东19岁大学生,梦到佛祖,佛祖在梦里直言,她是自己座下的童子,该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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