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态的最高境界!”, 男子入室将女同事绑床上, 既不是劫财,也不是劫色,万万没想到到他居然只为拍下女同事被吓坏的照片存手机里,他还说:看到她害怕的照片心里舒服,网友说:真是变态的最高境界! 这哪是简单的变态,分明是把别人的恐惧当成了自己的“快乐源泉”。 这种扭曲的心理,比单纯的劫财劫色更让人脊背发凉。 它藏在日常的同事关系里,没有明显的利益冲突,却能突然露出獠牙。 这背后暴露的,是有些人把他人的痛苦当成了满足自己隐秘欲望的工具,这种对他人边界的彻底漠视,才是最可怕的地方。 别觉得这只是个例,生活中那些喜欢看别人出糗、故意刁难他人取乐的行为,本质上或许是同一种心理的轻微表现。 真正的恶,有时就藏在这些看似“没什么大不了”的扭曲快感里。 法律当然要重罚,可更重要的是,我们得警惕这种“以他人痛苦为乐”的苗头。 有网友说这什么扭曲的心理,伤害别人来满足自己,必须重罚
变态的最高境界!”, 男子入室将女同事绑床上, 既不是劫财,也不是劫
英国大家谈
2025-07-23 20:3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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呦呦鹿鸣
他只是把内裤拨下来,抽出橡皮筋打你家玻璃
呦呦鹿鸣 回复 07-25 12:42
门是她给我开的,内裤也是她自愿给我扒的,只是我在抽橡皮筋的时候,她扑上来对我动手动脚的,还骂我禽兽不如。她妨碍我做事,我很生气,就把她绑在床上。还好我都拍了照片,要不然真说不清了。
哥别睁眼嫂子是我弟弟 回复 呦呦鹿鸣 07-25 15:28
敢问阁下看了多少集罗翔老师的讲座[作揖]
深渊传说
既没有强奸,又没有抢劫。而且还不存在故意伤害。要判刑用啥罪名?
用户10xxx09 回复 07-25 18:56
非法拘禁限制他人自由.
用户36xxx86 回复 07-25 21:49
都强制绑起来了!如果要钱就是绑架!没涉及钱财就是非法拘禁!如果在犯罪过程中造成身体伤害还会判故意伤害!
用户49xxx96
笨,男子实施的行为系非法收入住宅后进行了强制猥亵,分别量刑后并处!
用户48xxx99 回复 07-25 18:04
未必是非法进入呀,有可能是女同事同意入室的!
一挥沧浪
平常有点恨她,报复后,充满了快感
用户14xxx63
有个更变态的,把女的绑了,只是为了看看她的,也不动手,也不强奸,就是为了看看。
叫我白眼狼 呵呵 不喜勿喷
这兄弟怎么说呢,我是个变态,都觉得他是个变态 也是做禽兽还是做禽兽不如,他应该选择了后者
用户11xxx34
这女的是富士康的弱智管理吧
一杯浓茶
有这癖好得多注意了,放任这货早晚会沙人取乐
用户36xxx86
对于同事心理伤害太大了!多么赤裸裸的侮辱啊![裂开]
洞房不败
再变态也比劫财劫色杀人好得多
山野草民
这看着也不害怕啊
司徒有虚名
这种平日里没矛盾我是不信的!
吐槽星人
画这两个红圈我还以为有什么看头。
榜一大哥
[狗头]性别一换,毛事没有。
鱼满舱
情节极其恶劣、民愤极大,这个罪名怎么样?然后就从重、从快、从严处理了![大笑][大笑][大笑]
Constantine
恐惧~如此甘甜~!
海阔凭鱼跃
判得却并不轻[滑稽笑][滑稽笑][滑稽笑]
用户16xxx89
这哥们有做不详的潜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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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你看到标题并点进链接的时候,你就已经在吃这个瓜了,讲什么高大上的不要用他人的痛苦当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