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女游客为何可以携带打火机进机场?”江苏无锡,一男子猛然发现邻座的外国女游客正摆弄一枚粉红色打火机,而值机柜台上“禁止携带火种”的警示牌就在三米外。男子当即举报“她去北京航班,怎么带火机过安检的?”值机员沟通后,女游客道歉并交出打火机。现场安检员收走火机却回避解释,还试图阻止拍摄,引发围观骚动。更离奇的是,机场事后通报女游客过检时第一枚打火机已被没收,第二枚打火机未被发现。 据悉,2025年7月18日晚,乘客李明(化名)在无锡某机场候机厅休息室,发现外籍女游客安娜(化名)手持粉色打火机把玩。 李明注意到值机柜台显眼处张贴着“禁止携带打火机”标识,遂上前询问安娜行程,确认其将乘坐东航MU2949航班飞往北京后,立即向值机人员举报:“她如何通过安检携带打火机的?” 值机人员随李明前往核实,通过翻译软件告知安娜规定。安娜面露歉意,主动交出打火机。安检人员到场后没收物品,但未当场解释漏检原因,并试图阻止李明拍摄。过程中,多名乘客因担忧安全聚集围观,引发短暂秩序混乱。 机场事后调查证实,安娜过安检时,其随身行李中的一枚打火机已被检出没收,另一枚置于外套内袋的打火机因安检员操作疏忽未被发现。 监控显示安检流程符合规范标准,无证据表明对中外旅客区别对待。 对此,通报说‘不存在差异对待’,可为什么阻止拍摄?要是国内乘客带打火机被抓现行,或早被全网视频挂出来了!监管不该有中外‘两副面孔’! 也有网友说,别急着说安检员,人工安检平均漏检率本就比较高,这次漏检情有可原,毕竟女游客携带了两只打火机。 1、机场安检员漏检是否违反安全保障义务? 《民用航空安全检查规则》第30条规定,旅客不得携带或者在行李中夹带民航禁止运输物品,不得违规携带或者在行李中夹带民航限制运输物品。 《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条例》第32条规定,乘坐民用航空器的,禁止随身携带或者交运下列物品:……(三)易燃、易爆、有毒、腐蚀性、放射性物品;(四)国家规定的其他禁运物品。 《民法典》第1198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机场对旅客的安全保障义务不是“尽量做到”,而是会有比一般经营场所有更高的要求。打火机等火种被民航系统列为高风险物品,因其可能引发机毁人亡的连锁反应。 本案中,安娜将打火机藏于另一处,与第一只打火机不在同一个地方,安检员未检出,暴露人工检查存在感知盲区。虽然机场事后强调“流程合规”,但漏检一枚打火机可能造成严重的危害后果,或已构成对法定义务的实质违反。 虽然机场漏检未造成实际损害,但航空安全领域实行风险预防原则,只要违禁品进入隔离区,即视为制造了紧急危险状态。 因此,漏检行为已突破法律红线,无论是否引发事故均需担责。 2、机场是否存在中外旅客差异化安检? 《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条例》第26条规定,除法定免检外,乘坐民用航空器的旅客和其他人员及其携带的行李物品,必须接受安全检查。 《民用航空安全检查规则》第4条规定,除法定免检外,进入民用运输机场控制区的旅客及其行李物品,航空货物、航空邮件应当接受安全检查。 可见,在机场安检时,除特定人群外,遵循平等对待原则,人人都需要安检,无一例外。 监控显示安娜过检时,安检员对其行李进行了开包检查,检出第一枚打火机,人身检查使用金属探测器扫描全身。该流程符合标准程序,与其他旅客无异。 第二枚打火机外壳是塑料,或许是置于较厚外套内袋。金属探测器对非金属物品敏感度低,人工手检时因衣物遮挡形成触觉盲区,这是技术局限叠加人为疏忽,而非针对外籍旅客放松检查。 法律上的歧 视需证明主观故意和区别对待,如外籍旅客免检、抽检率更低等。本案无任何证据显示机场存在制度化区别政策,单个安检失误不构成歧 视。 因此,操作瑕疵不等于国 籍 歧 视,维权需避免“结果导向”误判。 3、安娜会受到怎么的处罚? 《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条例》第35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的有关规定,由民航公安机关按照下列规定予以处罚:……(三)违反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二款、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尚未构成犯罪的,可以处以5000元以下罚款、没收或者扣留非法携带的物品。 安娜携带两只打火机,在被安检员查出一只打火机时,理应主动交出另一只打火机,但是其并未主动交出,存在一定主观恶意。 不过,安娜的行为因李明的及时举报而避免发生严重后果,所以不会构成刑事犯罪,但其隐匿打火机的行为,已经违法,除没收之外,还可以处5000元以下罚款。 对此,大家怎么看呢?#头号创作者激励计划#
“外国女游客为何可以携带打火机进机场?”江苏无锡,一男子猛然发现邻座的外国女游客
碧海潮生情自悠
2025-07-23 18:5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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锋芒
应该禁乘所有航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