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怕不已!江西南昌,男子发现小区楼顶天台上,有3个小孩爬到遮阳网上,把遮阳网当成

心水聊社会 2025-07-21 12:29:12

后怕不已!江西南昌,男子发现小区楼顶天台上,有3个小孩爬到遮阳网上,把遮阳网当成“滑梯”玩,遮阳网边上就是楼顶的边缘。男子吓了一跳,连忙把此事告诉了小区相关人员,小区业主也将视频转发到业主群,当地街道办称,遮阳网已经拆除,目前正在排查。

7月21日,小强热线报道。近日,有网友发布了这么一条视频,视频中显示,在某小区楼顶天台的位置,安装了一些遮阳网,有三个小孩把遮阳网当成了滑梯在上面玩耍,附近也没有大人进行看管。

视频的发布者称,自己来南昌是旅游的在住,住酒店期间,正好发现上述视频的情况,在遮阳网的边缘,就是楼顶的边缘,一旦发生意外,后果将不堪设想。

发布者连忙从楼上跑下来,找到小区的相关工作人员说明情况,有小区的业主,也将视频转发到业主群里。

视频曝光之后,同时也引起当地街道办的关注,目前,该小区的遮阳网已经拆除,街道办工作人员也表示,正在对其他小区进行排查。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该如何看待这件事呢?

现阶段正处于暑假当中,有些父母因忙于工作,疏于对孩子的管理,越是在这种情况之下,越容易出现意外。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六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履行下列监护职责,为未成年人提供生活、健康、安全等方面的保障;对未成年人进行安全教育,提高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第十八条同时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为未成年人提供安全的家庭生活环境,及时排除引发触电、烫伤、跌落等伤害的安全隐患;

采取配备儿童安全座椅、教育未成年人遵守交通规则等措施,防止未成年人受到交通事故的伤害;提高户外安全保护意识,避免未成年人发生溺水、动物伤害等事故。

暑假是未成年人发生意外的高发期,在此期间,无论是老师还是家长,都应该对孩子尽到提醒和安全保护的义务。

在楼顶天台铺设遮阳网,有可能是业主出于防暑降温的要求,不过在防暑降温的同时,也应该做好预防意外发生的措施。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如果业主在铺设遮阳网的时候,没有考虑到安全方面的要求,因此造成的意外,将有可能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业主能在楼顶天台处铺设遮阳网,证明物业公司在管理上存在一定的漏洞。

《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物业服务人应当按照约定和物业的使用性质,妥善维修、养护、清洁、绿化和经营管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业主共有部分,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基本秩序,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

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物业公司没有及时发现这种安全隐患,证明在日常巡逻和管理当中存在一定的瑕疵,一旦发生意外,应该承担侵权责任。

对此你怎么认为呢?关注@胡究法的如法炮制 多学法律少吃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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