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48岁男子在家吃饭时被馒头噎死,家属给男子办理完后事后,想起来曾经给男子买过一份理赔金额10万元的意外险,遂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结果却遭到了拒绝,男子家属一气之下将保险公司告上法庭,法院判了!
据百姓关注7月21日报道,一个馒头竟然能闹出人命,家属找买的意外险公司要赔偿,竟然遭到了拒绝。
这事儿发生在上海,那天中午,潘先生和母亲在家吃饭,桌上也没啥特别的菜,就几个小碟子,主食是馒头。
可饭还没吃完,潘先生突然脸色发青,整个人一下就倒在了地上,怎么叫都没反应。
潘母当场吓傻了,赶紧跑去找邻居帮忙,几个人手忙脚乱打了120。
等救护车赶到,人已经没了心跳。
医生在急救记录上特别标注了一句:他喉咙里卡着没咽下去的馒头。
最终死亡证明上写的是“猝死”。
家人一边办丧事一边沉浸在悲痛里,突然想起七年前,曾给潘先生买过一份意外险,保额10万。 家属想,这不是很清楚吗?
明明是吃饭时噎住,怎么不算意外?
于是立马提交了理赔材料。
谁料,保险公司一句话就把理赔给拒了。
他们说,合同里写清楚了,“猝死”不在赔付范围内。
保险公司还特别解释了一番:所谓“猝死”,是指那种看着好好的人突然死于潜在疾病的情况,属于非暴力死亡。
他们还翻出潘先生过往的体检和就诊记录,说他早就有高血压、心脏早搏等老毛病,潘先生这次的死,馒头顶多算个导火索,根本不能当成主因。
潘家人听完气不打一处来。
他们坚持认为,儿子是活活被噎死的,吃饭噎着不能叫意外,那什么才叫?
双方吵得不可开交,最后只好上了法庭。
这案子到了法官那儿,立刻变得有点棘手。
因为“猝死”这个词,在医学上只是描述死亡发生得突然,真正导致死亡的原因可能多种多样:可能是病发,也可能是像这种噎食导致窒息。
但问题就卡在了一个细节上,潘家人火化得太早了。
他们在没搞清楚到底是不是意外的情况下,就把遗体处理了,导致没法做尸检。
这下好了,死因就彻底成了个谜,没了尸检报告,家属再怎么说,也很难拿出确凿证据证明死者是被噎死的。
当然,保险公司也好不到哪去。
他们坚持说死者是因为基础病,但也拿不出更有力的医学报告去印证自己的说法。
两边都没证据,法院也不好下结论。
不过,法院发现了另一个关键点:救护记录里明确写着死者嘴里有没吞下的馒头,而且家属的说法也能对应上这一细节。
再结合保险公司当初签合同时,有没有把“哪些情况不赔”讲得明明白白,如果说不清,那免责内容在法律上就站不住脚。
眼看案子僵住了,法官没有急着判,而是把双方请进调解室,好好聊了一番。
他一边提醒潘家人,火化太早是致命漏洞,影响了自己举证。
一边也告诉保险公司,你们免责条款解释不清,也不是铁板钉钉的事。
两个小时后,双方终于达成了和解:除了之前“通情达理”地先赔的2万元,保险公司再补偿2.8万,合计赔了5万,也算是保额的一半。
这桩因为一个馒头引发的意外,最后以各退一步、握手言和收场。
但对旁人来说,这事的意义远不止一场纠纷这么简单。
它提醒了我们:买保险固然是为了未来有保障,但真出事时,及时报案、保留证据,真的比什么都重要。
而对于保险公司来说,也不能拿免责条款当挡箭牌,想赖就赖。
合同是什么?是双方信任和责任的体现,不是一个躲责任的工具。
所以你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