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6岁的已婚女和KTV小伙发生关系,丈夫发现后愤怒的让小伙还钱,这起事件闹上法庭,结果让人意外!
在KTV上班的阿海才26岁,两人年纪差距大,但李姐化妆打扮看上去也就30多岁,她谎称自己单身,给小伙转账1216元,两人相看好,就发生了关系。此后两人频繁幽会,李姐为小伙花了8万多。
网友表示:小伙子太冤枉了,我觉得这部分钱应该由这个女人赔偿男人,既然这个钱是夫妻共同财产,那么每个人享有四万块的支配权,其中四万应该由女人还给男人,作为个人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一方不得擅自处置,这话有漏洞啊,只要一方不知情,另一方花出去的钱都能讨回来?比如赌博,炒股,养小三?
小伙也可告她夫妻,我还你钞票你还我金子才公平,我也付出代价了,那可是我父母的财产
对此你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