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长沙,女子住酒店,淋浴后,她发现花洒头冲出粪便,女子瞬间崩溃:如果是变tài故意弄的,万一有传染病咋办?她要求酒店出体检费,并赔偿5000元精神损失费,酒店认为,房间打扫过,没有任何问题,只给女子退了房费,但拒绝赔偿5000元。
7月18号,张女士(化姓)爆料,她在7月12号晚上入住了一家酒店,当晚她很累,也没有洗澡直接躺床上睡了。
次日早上,她想换酒店,走之前她觉得太热了,就想冲个澡,清爽一点再离开。
张女士进了浴室洗澡,一番冲凉果然解了暑意,快洗完的时候,她拿着花洒调了一下,无意间,发现手上沾了一个黄色的东西。
浴室里光线是黄色,她看不清楚,就去窗户边借着阳光看,越看越像粪便。
张女士心里开始犯恶心,不敢相信,就扯着花洒带着管子拉到走廊看,一看不要紧,可给她恶心完了,真是粪便。
张女士瞬间崩溃,冲到洗手池洗了手,赶紧给前台打电话说了这事。
之后,客房大姐来了,她拿着花洒看了一下,用手抹了一点去窗户前看。
张女士拍了视频,据视频中,客房大姐手上确实沾着一点糊状物。
张女士问大姐,你说这是什么东西?
大姐去卫生间洗手,说应该是脏东西,像臭臭一样的哦。
张女士是一刻也不想待了,把行李收拾好,就去了前台,问他们怎么解决,可是,7月13号赶上周日,经理不上班。
工作人员同意把房钱给张女士退了,张女士也在线上申请,并拿回了房钱。
之后,张女士换了别的酒店,彻底的洗了一次澡。
然而,张女士觉得自己遇到这种事情,心理上过不去,她提出要体检,对此,她给出理由,“不知道是不是变tài干的,万一粪便携带传 染 病咋办?”
所以,张女士要求酒店承担体检费、还有5000元的精神损失费。
然而,7月18日,酒店黄店长表示,酒店卫生方面有卫生流程,在张女士入住之前,都是正常打扫,打扫后,还有第二轮查房,所以,在张女士入住之前,花洒上没有东西。
黄店长也提出了质疑,张女士晚上8点入住,次日中午12点说花洒有粪便,她前一天不洗澡吗?
不过,据张女士表示,入住当晚没洗澡。
黄店长不这么认为,当地天热,温度近40度,他只能保证房间没有问题。
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张女士反映到相关部门,此事还在核查中,相关部门也与张女士以及酒店协调这件事。
有人说,可能是上个住客用花洒头给娃冲屁屁的结果,一般人做不出这种事情,花洒自家用时间久了也有堵孔的问题,可能,酒店保洁没有检查到花洒上的粪便,也是情有可原,既然还是软的,说明可能就是上一家住客造成的,酒店可以保留证据起诉他。
应该先把粪便化验一下,上面会有残留DNA是谁的?责任归属才明确,酒店投资这点钱是值得的。只要几个客人都来一下要求5000精神赔偿,酒店确实开不下去。
还有人说,花洒发现残留粪便还要体检和精神损失费5000,现在人真会,惊呆我的三观,我的想法一般就是退款,从来没有想过讹5000块。
从法律方面来看,张女士要求酒店赔偿5000元精神损失费合理吗?
《民法典》第1183条规定: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如果,粪便残留导致张女士健康受损,比如感染疾病,或使其长期处于心理阴影中,可认定为严重精神损害。
不过,张女士需要提供证明粪便残留导致她长期心理障碍或健康受损,那么,5000元赔偿请求可能被认定为合理;如果,她仅能证明短期精神痛苦,则可能被调整为更低金额。
这件事中,酒店有责任吗?
酒店作为经营场所,有义务确保客房设施,包括淋浴设备,符合卫生和安全标准。
《民法典》第1198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如果,花洒残留粪便系因清洁不彻底或管理疏漏导致,那么,酒店属于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需要对张女士承担侵权责任。
酒店表示“严格执行清洁流程”,如果无法证明流程无漏洞或粪便非人为故意放置,仍可能被推定存在过错。
张女士在酒店淋浴,客房的花洒头处有残留粪便,存在严重卫生瑕疵,构成根本违约,张女士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退还房款。
这事虽然酒店退还了张先生的房款,但是,张女士觉得自己精神受到折磨,她要是酒店赔偿5000元精神损失费,大家认为合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