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大谱!”辽宁,网传一老年“暴走团”在一景区道路中央列队出发时,阻拦了去执勤的两辆消防车和一辆救护车通行,万万没想到,暴走团竟然毫不退让,与消防车、救护车僵持了起来。最终后者选择退让,靠边腾地,让前者列队出发。 近日,一段关于一群老年人在景区道路上集结的录像引起了广泛关注,许多网友对此表达了强烈的不满。有人认为,这些老年人无视交通规则,阻碍了应急车辆的正常通行,令人难以接受。有网友甚至建议,应该取消这些“暴走团”成员的退休金,以惩戒其不尊重公共秩序的行为。 与此同时,也有人强调,生命安全第一。消防车、救护车等应急车辆在执行任务时,阻挡其通行可能会导致严重后果。对此,法律上有明确规定,阻碍救援行动的行为不仅是交通违法,更涉及治安问题,必须依法追究责任。 从法律角度来看,首先,涉事地点属于公共道路范畴。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定义,道路包括城市道路、广场、停车场等公共区域。法律明确要求,行人在没有人行道的情况下,应靠路边行走,禁止在道路中央聚集或妨碍车辆通行。 在视频中,救护车正处于执行紧急救援任务,开启了警报灯和警笛,属于紧急状态。按照法律规定,紧急车辆在执行任务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给予优先通行。老人们在此时不让行,已明显违反交通法规。 更严重的是,阻碍消防、救护等应急车辆的行动,除了违法外,还可能触犯治安管理法规。根据《消防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法》,任何阻碍消防车、救护车正常工作的行为,都可能被处以警告、罚款,甚至拘留。尤其是在紧急情况下,这样的行为可能会延误救援,危及生命。 如果涉事道路属于法定道路范围,老人们的行为将面临双重法律责任:既违反交通法规,也违反治安管理规定。即使道路不在法律定义的道路范围内,阻碍应急车辆的通行依然属于违法行为,应依法追究责任。 需要指出的是,法律没有“法不责众”的特殊豁免。虽然《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满七十岁的老人如果应当拘留但可以免于处罚,这只是减轻处罚的措施,并不意味着可以完全免除责任。 此外,暴走团的组织者也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根据《民法典》,在公共场所组织群众活动的负责人,应当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如果因管理疏忽导致他人受伤或发生事故,组织者可能会被追究侵权责任。 总结来看,这一事件不仅关乎交通法规的遵守,更反映出公共安全意识的不足。每个人都应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尊重他人的生命安全。只有社会共同努力,强化法律意识,才能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欢迎大家在评论区发表自己的看法,讨论如何改善公共秩序,保障每个人的安全。严惩暴走团 老年暴走团 广场暴走团
“离大谱!”辽宁,网传一老年“暴走团”在一景区道路中央列队出发时,阻拦了去执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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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9 00:0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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