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女子结婚9个月一直没有夫妻生活。去医院检查后,显示丈夫不行。女子起诉,说丈夫无法完成性行为。要求认定婚姻无效。男子却说,只有一次是异常的。法院判令,不撤销婚姻关系。 据潇湘晨报7月16日报道。女子结婚9个月一直没有夫妻生活,起诉要求认定婚姻无效。要求撤销婚姻。被法院驳回。 2023年12月,阿芳和阿华一起去民政局登记结婚。 当他们拿着红红的结婚证从里面走出来,站在寒风凛冽的街道上,两人看着彼此,心中却都是暖烘烘的。 阿华朝阿芳亲昵地扬了扬手中的结婚证,牵着阿芳的手去下馆子。 从这一天起,他们二人将是法律意义上的夫妻,他们要去为自己庆祝一下。 阿芳看一下大街上人来人往的人,羞涩的低下了头,任由阿华牵着她去饭店。 2024年1月,双方父母为他们办了婚礼。婚礼上二人挨桌敬酒,亲朋好友对他们说着祝福的话语。 晚上,朋友们把两人推进新房,然后嘻嘻哈哈的离开。 新房里点燃着龙凤蜡烛,崭新的家具,崭新的红色被褥。镜子里映照出阿芳羞红的脸庞。 都说洞房花烛夜,是人生三大乐事之一。但对阿芳和阿华来说,却并非如此。 他们认识时间不长,就领证结婚,婚前没有一定的感情基础。 原本新婚夜,该是他们美好的回忆,但二人却因为不熟,各盖各的被子。 你说新婚羞涩也情有可原,但感情是慢慢培养的。按理说,结婚后,二人朝夕相处,应该很快培养出感情。 但奇怪的是,他们却还是跟结婚那天一样,各睡各的。 2024年9月19日。阿华去医院男科中心检查。报告单上显示他性功能存在异常。 阿芳看着报告单,眼泪簌簌下落。结婚9个月的委屈,终于在这一刻被释放。 她原以为是她不好,原来是丈夫有病。 阿芳气阿花婚前隐瞒,于是起诉到法院,要求撤销二人的婚姻关系。 阿华认为,男女结婚,除了爱情,也要享受到该有的权利。夫妻亲密关系,是婚姻中不可或缺的感情润滑剂。 可阿华患有男性疾病,不能同房,却隐瞒此事。违背诚信原则。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规定: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阿芳认为,阿华不能过夫妻生活,属于患有重大疾病,应该在结婚前如实告知她。 但阿华没有告知,还隐瞒病情跟她结婚。对她的婚姻生活产生严重影响。 因此,她有权请求法院撤销婚姻。 但阿华却认为,只有一次异常,其余都是正常的。 其实,他们两个人对这件事的说法是不一样的。 阿芳说结婚9个月,两人都是各睡各的。阿华却说只有一次异常,其余都是正常的。 二人究竟谁在说谎,外人不得而知。 但即便阿芳想离婚,如果阿华没有病,她犯不着找这样的理由。更何况还有检查报告为证据。 那法院会怎么判? 《民事诉讼法》第64条规定:谁主张谁举证。 虽然阿芳拿出了阿华在2024年9月19日检查的报告单,上面的确显示阿华有性功能存在异常。 但是,2025年5月15日,阿华再次到医院检查,检查报告结果显示,数值正常。 既然阿华身体正常,那么阿芳的诉求就没有理由。 阿芳要求撤销和阿华的婚姻,证据不足,不予支持。 综上,法院驳回阿芳诉求。 对此,你怎么看? (人物为化名)
湖北一女子把丈夫15万元血汗钱拿给弟弟买车,丈夫知道后暴跳如雷,烧了俩人的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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