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因女租客拖欠8天房租,男房东多次催要未果,扣了女租客13600元押金,还将女租客的行李打包扔在门口。因为内衣、内裤等私人物品也被男房东打包,女租客感觉“生理不适”反欲追究男房东的责任。 据陈某在接受记者连线采访时称,自己是一名外地工作者,常年奔波于广州与深圳两地。 因为6月初工作出现了些状况,薪资发放延迟,加上父亲突然生病住院,她的经济一度吃紧。 原本打算6月15日交房租,但因手头拮据,陈某主动联系了房东,希望宽限15天,并提出用押金暂时代扣。 “当初租房签了半年,一次性交了13600元的押金,包含两个月押金和一个月租金,”陈某回忆,“我以为短暂的宽限一下,房东不会太为难,可他根本不同意。” 6月22日,房东第一次通过电话催促;6月25日,第二次发来短信表示如再不补交租金,将视为违约。陈某表示,她每一次都耐心解释,并答应7月初发工资后立即补齐。 6月30日,事情急转直下。房东以“租金已拖欠八天,严重违约”为由,依照合同条款,正式向陈某发出通知,表示将解除租赁合同,收回房屋,没收押金,并清退其所有物品。 当天,房东雇人打开房屋,将陈某留下的行李打包、搬离至门口。 “我人在深圳加班,根本回不来处理这些事,结果就看到我私人物品被随意放在单元门口,连内衣内裤都暴露在外,我看到照片整个人都快崩溃了!” 陈某说,她情绪激动地打电话给房东质问,但对方冷静回应:“该通知的都通知了,该给机会也给了,你不交租,房子我当然要收回来。” 陈某称,她初步检查发现行李袋有被拆封痕迹,部分包内的物品似乎有所移动,甚至怀疑是否有遗失或被翻阅情况,但因仍未能回到广州,无法全面清点。 她认为,自己缴纳了超过1万元的押金,理应获得“最起码的尊重”,而不是被如此对待。 “我不是恶意拖欠,只是遇到困难短暂缓一缓,就被他当做‘赖皮’处理,这种冷漠和强势让我感到羞辱。” 她在社交平台上公开表示,已经联系了律师,准备起诉房东,要求退还押金,并对其“私自处理他人物品”的行为追责。 面对舆论的发酵,房东李先生也通过媒体作出了回应。他表示,自己并非无情之人,而是屡次忍让后实在无法继续容忍。 “我不是第一次租房,也不是第一次遇到租客欠租。每一次都希望和平解决。但这位陈小姐的行为,说实话,有点失信。” 李先生说,6月15日租金应到,但直到6月30日仍未交一分钱,“我不是没有给她时间,我发了四次微信、两次电话、三条短信,她一直说‘等几天’,可我也是有房贷的。” 李先生特别强调,房屋租赁合同中明确规定:“若租金逾期超过七日,房东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房屋,押金不予退还。” 他表示,自己是在合法范围内执行合同义务,并没有“侵犯隐私”或“侮辱性”行为。 “她说内衣被扔出来,其实我都是让女性亲戚来打包的,没打开任何内衣包,怎么处理都拍了照片。” 李先生展示了当时打包行李的视频资料,并表示若陈某起诉,他也会依法应诉,“我是依法维权,不怕。” 此事一经曝光,引发网友激烈讨论。多数人虽然认可合同条款的重要性,但对于“押金没收”与“物品清退”的方式却颇有质疑。 “押金不是惩罚,是用于弥补损失的。租客才拖欠一个星期,你把押金全吞了,还把人家衣服扔门口,有点不近人情。” “就算退房,也该有个程序,比如通知对方来现场清点、搬离,而不是直接动人家的私人物品。” 也有网友站在房东立场表示:“租金是合同约定的义务,租客没交房租,房东也是承担压力的,谁能不催呢?”
广东广州,因女租客拖欠8天房租,男房东多次催要未果,扣了女租客13600元押金,
牧童的娱论
2025-07-17 12:4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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