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一男子假扮初中生,混入在多个QQ群里,先后诱骗多名女生和自己发生关系,更过分的是,男子甚至还介绍女童和自己的朋友发生关系,以及伙同他人一起侵犯女童,因用视频威胁女童,最终导致多名女童自残、甚至被迫转学,最终,男子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据悉,男子陈某89年出生在湖南,在22岁的时候,就因为性侵被法院判处过有期徒刑1年,可是,陈某服刑之后并没有接受到教训。
从22年1月的时候,陈某老毛病又犯了,通过他人介绍,陈某乔装成十多岁的年轻人进入由当地初中生组建的多个QQ群,在群里中随机添加女生为好友,然后就诱骗对方与之发生关系。
不仅如此,陈某还介绍女童与自己的一男性朋友认识,以及伙同其他两男子和女童发生关系。
经查实陈某先后10次侵犯3名女童,其中伙同2名同案犯侵犯2次,介绍6名分别对1名女童实施侵犯。
最终导致了一名女童辍学,一名女童自残以及被迫转学的后果,最终,法院判决陈某死刑立即执行,并经最高法核准后进行了执行。
事发后,网友纷纷认为,现在就不应该给孩子配手机,家长和学校都有责任,这不是个例,而是很多起,说明现在的年轻人也有问题。
还有网友表示,QQ群等群聊应该开发未成年人版本,甚至要对某些功能进行限制,既然未成年人能力弱,那儿童用的软件就要限制,最起码增加监督功能。
其实,陈某之所以被判处了死刑,除了受害人多之外,更为关键的是,陈某是与女童发生关系的,在刑法中,与女童发生关系,和与成年人发生关系是完全不一样的。
其中,对于与不满14周岁的女性发生关系,无论女性是否愿意,一律都认定为犯罪,这是对不满14周岁的人的一种特别的保护,即无论女童愿意不愿意,就算是愿意,在法律上,这种愿意也是无效的,应认定为犯罪行为。
所以,陈某只要与不满14周岁的女生发生关系,就会被认定为犯罪行为。
不仅如此,陈某在自己约女生发生之外,甚至还和其他男性一起,这就涉及到轮流的问题,而且还涉及多人,给受害人造成严重的影响,无论是哪一种情况,都是要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那么,最终法院判处陈某死刑,也是对陈某犯罪行为的一种警告。
对于这些女童的父母来说,确实是没有起到一个很好的监督、管理作用,自家的孩子被人侵犯了,自己竟然一无所知,显然这太让人感觉不可思议了。
这也提醒广大父母,一定要对自己的孩子格外上心,否则一个不留神,孩子就可能被人侵犯,那么所带来的后果,就不是父母和孩子能够承受的了的。
对此,你对本案有什么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