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一众媒体对于大连工业大学公告处分女生的跟踪报道已经完全变了味儿,如果说最初大家都在关注事件本身的话,那么如今这帮媒体已经有了非常明显的叙事倾向性,大量新闻工作者恨不能将大连工业大学钉在耻辱柱上而后快! 咱们大家一起来看看这两天媒体造出的各种热搜:校方开除女生实名示众岂非二次施暴?曝光女学生全名是处分还是羞辱?受处分女生不必拉出来游街!甚至还有记者发起攻势直接整了个“三问大连工业大学”的话题出来,下面咱们大家不妨来共同探讨一下媒体三问。 第一、大连工业大学开除女生法律依据是否正确? 我可以很明确地告诉这家媒体,大连工业大学作为教育单位完全有权利根据自身文化制定道德要求高于法律的校规校训。人家校规里早就明确规定凡是与外国人不当交往,有损国格、校誉,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大家注意啊,这条校规不光涉及国格,还牵扯校誉,只要损害其中一点就可以给予处分)。你如果认为大连工业大学校规实在严苛,那完全可以选择不报考这所大学,但不能上了这所大学之后却又无视人家的管理规则,这里面的内在逻辑新闻工作者能不能想明白? 第二、大连工业大学公示姓名是否涉嫌侵犯隐私权? 各位还是要注意这份公告的喊话主体,当众发函本来就是要明确告知当事人:你现已被我校开除。学校是在尝试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留置送达多项举措之后才无奈进行公告送达,如果不公示当事人姓名,那公告送达了个寂寞啊?如果公告送达不点名,当事人之后完全可以说自己不知道公告中的李某某代指自己,谈何严肃公告意义?就算对此持有异议,那也应该由当事人或其家属向大连工业大学主张权利,轮得着你记者代为叫屈? 第三、如果后续造成严重后果,学校是否应该担责? 这就很有意思了,人家大连工业大学只不过是在官网进行处分公示,最初原链接浏览量不过数千,把这破事儿闹大的反而是一众媒体。请问你们媒体连续数日热搜造势算不算加剧当事人赛博游街?如果造成严重后果,敢问媒体是否应该担责? 大家看到了,这帮媒体如果真的发自内心要践行他们口中保护当事女生的新闻价值观,那么现在应该做的反而是停止报道降低影响。但现在一众媒体却一边狂喊隐私权,一边大量造热搜,目的无非就是要向大连工业大学不停传递网络压力,强逼学校低头认错以达成出轨外国人不应被处分的价值输出。 写这篇文章时又刷到两个媒体新建话题:大连工业大学为何仍在沉默?大连工业大学不能用沉默应对质疑!南方系还在发力!
现在一众媒体对于大连工业大学公告处分女生的跟踪报道已经完全变了味儿,如果说最初大
晨曦微露呀
2025-07-16 06: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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