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开那个偷情的女人
昨天网传李某某因不堪压力跳楼身亡。
这不应该是我们想要的结果,我相信大家初心是惩前毖后治病救人。
好在随后大连警方就及时辟谣,认定是假消息。但围绕这起事件的讨论更为激烈,老胡说网调显示47%支持开除,51%不支持开除。
但给我的直接感观是支持开除的声音更大一些。我昨天就此事的评论其实最后明确亮出了我的观点,我支持什么,担心什么,反对什么。
只不过把论据放在了前面,观点放到了最后,所以被读者骂个狗血喷头,但我并没有因此拉黑任何人,并且公开了所有留言,我认为这种开放式的讨论更有意义。
接着这个话题,就一些读者提出的批评,我想延续昨天的讨论再补充一些事实。如果大家大家觉得有道理,就暂时放开那个女人,如果觉得没道理,就继续让她浸猪笼。
第一个,支持学校的处理,但引用理由不对。
吸取昨天的教训,我先说观点。对于学校对于李某某的处理,我是支持的。李某某作为一个成年人,主动送炮轻浮孟浪,确实伤风败俗有辱斯文校誉,不予处罚确实难以服众。
然后在网友的持续投诉下,大连工业大学就依据校规,对李某某作出开除学籍的处分,并实名公告送达。公告流程没毛病,开除学籍我觉得也可以接受,问题就出在两点,一是实名公告,二是理由不充分。
有人告诉我说你不知道李某某旷课半年了,因为联系不上才实名公告处理。我不是不知道,而是就事论事。因为公告第一句话写的是:因2024年12月16日的不当行为,造成了恶劣的负面影响。
第二句则直接引用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及第三十条第六款及《大连工业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第十九条第六款,拟给予开除学籍处理。这第六款写的是:与外国人不正当交往,有损国格、校誉的,视情节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
这其实很明确,开除李某某就是因为你与外国人不当交往,有损国格、校誉了。如果把第一句话换成“因长期旷课且无法联系”,依据相关规定给予退学处理,逻辑上就顺了,也就没有后面的巨大争议。
无论放在哪个学校,旷课超过50学时的,都面临直接开除学籍的风险。而大连工大的规定更严格,擅自离校超过两周就够开除条件了。所以从结果来看,大连开除李某某的决定没有太大问题。
但对比2020年,浙大学生努某某因犯强奸罪被判刑,学校开始也只是给他留校查看的处分。而李某某只是喜欢偷吃,并没有犯法,所以依据“与外国人不当交往”为由显然不充分。
第二个,支持学校的处理,但引用法律有误。
我们抛开情绪,再来谈谈法律问题。对于大连工大的这个公告,法律界普遍认为至少存在两大瑕疵。一是学校公告中公开李某某姓名,涉嫌侵犯隐私权;二是引用法律条款不对并有违上位法。
先说第一点,首先李某某违背的是公序良俗,但并不违法。即使违法犯罪,也享有隐私权,比如红姐事件中,无论是官方还是媒体对外都是称“焦某某”,这就是所谓的人权,并不会因为其有罪就可以践踏。
通常来说,学校公告处理决定都是以某某代替,最多写明学籍号。去年发生在复旦大学的学生袭击老师事件,学校虽然颜面扫地,但在对肇事者开除学籍的公告中,仍然以“夏某某”相称,并没有全名。
联合国《囚犯待遇最低限度标准规则》中也有明确要求,无论对于已决犯还是未决犯,在被送入或者移出羁押场所时,“应尽量避免公众耳目,使他们不受任何形式的侮辱、好奇的注视或宣传。”
囚犯都有人格权,何况李某某还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囚犯。很多人认为学校这一行为并无不妥,甚至支持网友对李某某的开盒行动,这让我非常吃惊,李某某固然可恨,但一码归一码,不能双标。
再说第二点,学校公告中引用的是教育部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三十条以及《大连工业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第十九条第六款。但我查了教育部这个规定,第三十条并无开除学籍的相关内容。
而大连工大自己的处分规定中,第十九条第六款写的是:与外国人不正当交往,有损国格、校誉的,视情节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这也是引发舆论讨论的主要焦点,开除李某某不是因为旷课,而是因为“有损国格”。
那么《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规定的开除学籍八种情形中,有没有这一条呢?很抱歉没有,连相近的表述都没有。也就是说,把“有损国格”作为开除处分的条款之一,是大连工大的自我造法。
有读者说国有国法校有校规,学校按规定开除学生有什么不妥?还是那句话,我也支持开除,但咱们讨论的是合法性问题。任何单位、机构在制订自己的条约规定时,都应在法律框架内进行。
所谓的法律框架内,就是下位法不能违反上位法。从这起事件来说,《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是教育部制订的,就是上位法,而大连工大自己制订的校规就是下位法。
第三个,支持学校的处理,但够不上有损国格。
那么,大连工大“有损国格”这样的表述哪来的呢?我查了一些资料,发现这并不是他们的首创,事实上在80年代初期,刚开放那会儿,很多大学都有“与外国人交往丧失国格、校格”的相关表述。
但这个国格与大连工院所说的国格好像不是一个意思。因为那时国家刚打开国门,特别强调国民素质,在与外国人交往中强调仪表仪态和道德素养,不要影响了国际形象和改革进程。
后来入世了,咱们也自信了,类似的表述也就慢慢删除了。可能大连工大在2017年修订这些规定时,还保留了一些时代痕迹,因为除了这一条,还有一条是这样规定的:学习期间发生婚前性行为的,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
如果按此规定,那么李某某可不止有损国格那一条,也违反了“学习期间发生婚前性行为”这一条。那为什么学校不强调这一条呢,因为这都是几十年前的陈规陋习了,早就脱离时代实际了。
回过头来说,李某某的行为到底是不是有损国格?这也是舆论焦点所在。我认为,客观上确实存在了,因为李某某不远千里跑到上海,主动送炮当舔狗,以至于被人家玩了还被取笑为比“巴西牛排“还廉价,相关视频在外网疯狂传播。
但主观上来说,李某某就是单纯的犯贱,甚至以睡老外为荣,但她并不能预料其视频会被上传到网络,并造成这么大影响。贱与贱的理解不同,可能她认为这是刺激,并享受这种刺激,但普通人的三观难以接受这个尺度。
但网传男朋友花钱买车票,用其母亲身份证开房,包括大家看到了的戴项圈等SM情节的视频,经查证均无事实依据,其主要原来是网文小说《绿帽奴》中的虚构桥段,视频也多是张冠李戴,请大家自行甄别。
而根据Zeus的公开致歉,他否认自己已婚,也不知道李某某有男朋友。在粉丝群的直播视频里,都是两人一起亲密互动抽军吃零吃的镜头,并没有什么大尺度床戏。大家看到的SM视频全是假的。
所以全世界知道李某某是easy girl、败坏中国女性名声也就站不脚了。事实上外网上传的最火的并不是李某某事件,而是男扮女装的红哥视频,也有外籍人士参与,这才是真正的有损国格。
但我们看警方通报和媒体报道,又是打码又是匿名的,把焦某某保护的很好。我们整个高呼保护妇女权益、维护女性尊严,怎么到了李某某这里,就双标了呢?
当年浙大的努某某,犯下强奸罪也没直接被开除学籍;今年在英留学生邹某某性侵10多名女性,也没人骂他“有损国格”。
怎么到了李某某这里,就上纲上线到“有损国格”了呢?你们在乎的到底是国格,还是裤裆里的情绪?
还是心里一直想说:“放开那个女孩,让我来”?
墨言
任由你们这些人说的天花乱坠也改变不了人们最朴素的道德伦理认知 错的始终是错的 不违法就可以无所顾忌了?难道我们的学校就是要培养一群不违法的渣子?学校不是司法机构学校是教书育人的地方 因为道德问题被开除的人她李某某不是第一个也不会是最后一个 人还是有点敬畏的好 至少要对得起良知! 当然有些人很显然没有这东西
Peak of snow 回复 07-16 08:12
你能发出嘲讽的留言,就已经证明楼主的道德比你高了许多了。因为正常人看到这种女生都会觉得不耻
飞吧 回复 07-16 21:54
(转载)超级学爸:“她的行为是否有损国格呢?我认为有损国格,问题出在她明知对方在直播,她不但没有进行阻止,反而积极配合,甚至我认为已经涉嫌制作、传播淫秽色情信息罪了。有损校誉这个是显而易见的。”
蒼穹之燼
就她这德行,她会跳楼?和她的外国友人一起用她男友的钱玩跳楼机我倒是相信
细水长流 回复 07-16 19:04
有些事情做了,就要承担后果
剑气如霜 回复 07-16 1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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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月鹰飞
如果真的跳楼了,可能是她这辈子最正确的决定了
用户10xxx78
好人好事鸡蛋里挑骨头,坏人坏事百般包容站台,最该死的是公知圣母。
7190310 回复 07-16 2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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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66xxx49 回复 07-17 0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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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阿明
它现在沉默,等几天可能开直播,这些人哪还有底线!
中原刺客 回复 07-16 22:13
已经签约了十几家网红公司,同时还代言了几个奢侈品牌,还听说国内几个大导演向她伸出了橄榄枝,女一号虚席以待。
silver 回复 中原刺客 07-16 22:35
建议你别上网了[哭笑不得],骗子不够用了
格格巫
人家发到网上,给中国女性打上了easy girl,说比巴西牛排都便宜,严重损害了全体中国人的形象和荣誉,这还不算有损国格吗?
用户12xxx86 回复 07-16 13:15
可笑的是还有很多很多国内女性支持这个垃圾
可苦可乐 回复 用户12xxx86 07-16 17:23
只能说支持者比她更便宜,不过彩礼还是要88万的[抠鼻]
行者
必须痛打落水狗,这是具有痛苦的领悟。处罚她,让她钉在耻辱柱上,接受现实得严刑毒打,是对那些管不住裤裆的人的警示,你自己的私德必须处理好,别对自己所在的组织和单位造成严重影响,否则后果你承担不起。
用户45xxx35 回复 07-16 23:57
痛打落水狗,是为了让更多的人有所敬畏、明辨是非。达尔文的进化论在自然界是自然选择优胜劣汰,人类社会的进化是主动性的优胜劣汰,是非不分的国家最终都逃脱不了灭亡的下场。
用户10xxx96
放心这样不知廉耻的人是不会自杀的
大火烧恶魔 回复 07-17 00:27
可以人为的
用户18xxx49
你支持学校的处理,实际是在狡辩
不如归去
法律只是社会最低的道德底线,学校作为社会个体,有高于法律规定的道德要求不是很正常的事吗?至于你所举的那个浙大的例子,各学校规定不同不是很正常吗?关于公开姓名的事,公开处罚决定和公开通知显然是不一样的吧?公开通知的目的是什么?
用户93xxx65
反对好那些都是出轨,想嫁黑人的女人和那些汉奸,卖国之类的人。支持开除的全都是老百姓
用户10xxx93 回复 07-16 12:41
明白人[点赞]
大陆户
怎么可能跳楼,那种人不会
用户11xxx90
脖子上栓狗链被外国人牵着走,像这么犯贱的女人,应该直接浸猪笼,也不知道她老家的父母兄弟、亲朋好友刷到她的视频,会作何感想?
silver 回复 07-16 22:36
不看文章就开杠[微笑]
用户13xxx30
如果她跳楼,跳河结束生命的话呀,说明她还有那么一点点廉耻之心,可惜那只是如果,她已无药可救
用户18xxx73
违法的受到法律的制裁,违背道德的受到社会的谴责。请问如果你保护她的隐私权,她还怎么受到社会的谴责?根本没人知道这事儿,人家该咋潇洒还咋潇洒。觉得对于那些违法的自有法律制裁,对于那些没有违法,但违背了公序良俗的,就应该向社会公开,法律不制裁他们,让社会谴责他们。
用户10xxx88
现在终于能明白伊斯兰国家不放开女性约束的原因,女人是感性动物,一旦犯贱什么逼格的事都能干出来,什么内敛、端庄、纯情、矜持、大家闺秀、宁杀不辱等东方传统审美在现代女性身上哪还有一点点痕迹嘛
用户35xxx92
网调能信?老胡你也太幼稚了
gg 回复 07-16 21:52
胡桑胡说八道你也信,胡汉奸就是西方养的一条狗,估计这个小便也是收了西方黑钱的狗
用户45xxx35 回复 07-16 23:58
胡锡进就是一个不懂得明辨是非的人
用户10xxx21
不,我们认为死了更好
渊缘
应该把那些洋垃圾,终身禁入中国!
算盘
真跳了?那我稍微夸一下它还是要点脸。
繁花未必落地
难得有个理智说话的!
务实才更真实 回复 07-16 06:58
帮女拳说话就是理智?
用户71xxx89 回复 07-16 22:52
洁身自爱,礼义廉耻,这八个大字你可知怎么读?
风不语
废话真多,有损国格的行为,枪毙也不为过。
道一
死就死吧,不死也国人丢人
陆陆顺
死了不好吗?
xiaolinhai100
贱人。
信了你的邪
浸猪笼
云淡风轻
浙大那个努某某开除学籍了,并不是留校察看。
用户10xxx25
她的尽头是开直播赚快钱!寻死!以她的性格!你觉得可能吗?!
田园生活
她要脸就不会做那件事了,即然不要脸了怎么会去跳楼!
无心 回复 07-16 22:13
跳楼,还会留那么一丝尊严。
李戈
没见过一条甘愿做狗的东西,会去为了人格尊严去寻死,如果它真的那么去做,那证明它还有那么一点人味。
用户10xxx73
楼主是绿帽戴多了,才有如此深的愿受和麻木。
用户10xxx42
学校对于违背公序良俗的学生予以严格处理,我举双手赞成!省的这些人走上社会犯更大的错
宁静致远
胡桑是哪里的数据,UC是百分之九十九点九支持开除吧[哭笑不得]
用户10xxx42 回复 07-16 07:31
这还不简单?毕竟春运你到火车上调查,没有买不到车票的人
宁静致远 回复 用户10xxx42 07-16 08:44
有道理[笑着哭]
秋天的骑兵
还有脸跳楼?!它应该去无可烂找那个耗材去,双双扑街在肥沃的土地里!
小鸡炖蘑菇
没有道德的人还拿什么法律武器,法律只是道德的底线,这还只是开除,放以前这就是万人唾弃侵猪笼的
盼康轩艺
出轨国外,就该社死
用户18xxx73
两部电影,一部小偷家族,一部我不是药神,都是真实时间改编,里面的主角违法了。他们的遭遇公开后受到的是大家的同情,而这个李某某她没有违法,只是道德问题,但她的事件公开后受到的是来自社会上大部分人的谴责……所以不要试图偷换概念,觉得没有违法事情就不严重,她这可比一般的违法事情严重多了……
空谷
[抠鼻]让外国人叫你们巴西牛排,在12个国家上热搜,这不是私德了吧?
白云
支持学校的做法……
用户18xxx88
这种没有廉耻的人跳楼是最好的选择
用户16xxx22
好希望她跳楼
旋风情
人活着也是要有尊严的!
迷颖
我问一句:这女的参与制作淫秽音像制品可以入刑不?
用户12xxx25
玩的挺花
镜水云渊
都敢做,塌房了又承受不了后果,不作不死,多作早死[doge]
用户16xxx55
凭这女孩的所作所为,就不可能主动去跳楼!现在大家谴责她时,也许她在说,我的器官长在我身上,我想咋用就咋用,管你们㞗事。
子曰当下
看到这些鸡蛋里面挑骨头的贱客我就想踩,问问你浪费了多少公公的资源?公共的就可以随意践踏?个人的就人权,神神不可侵犯?
。。。
跟老外生出孩子了
菲克斯德
如果按此规定,那么李某某可不止有损国格那一条,也违反了“学习期间发生婚前性行为”这一条。那为什么学校不强调这一条呢,因为这都是几十年前的陈规陋习了,早就脱离时代实际了。----脱离实际可能是对的,但说是陈规陋习不敢苟同,婚前性行为泛滥可不是好事。
顺其自然
国家也不要放过那个乌克兰碴男,一会要严厉惩罚,杀一儆百万。
春风
这种人不会跳楼的[点踩][点踩][点踩][点踩][点踩][点踩][点踩][点踩][点踩][点踩][点踩][点踩][点踩][点踩]
用户10xxx27
都做狗了,还会跳楼?
忘情水洗脸
好一个以退为进的策略 博主先是支持开除 然后疑虑学校给出的理由不充分 校规规定 有损国格、校誉 中间是顿号 这两组词是表达两种行为 有损校誉 也可以开除 不是非要到有损国格的地步 规定中是并列写入的 博主是按的什么心 非要说成有辱国格
云破天开
这女的是在嫖那个乌克兰人,👮不应该给予处分吗
渊缘
治病救人?这是为个人欲望把国家民族往火堆上烤!这种女人罪有应得[点踩][点踩][点踩]
独往独来
活着也只是个走肉!
海子
伪造公文,不要抓起来?“以死相逼”让大家息事宁人?
月亮
真希望李欣莳跳楼是真的,如果她真能以勇敢的一跳换醒全中国女人再无崇洋媚外者,我认为她的死倒很有价值。
用户13xxx07
这种人能拍淫秽视频不可能跳楼自杀。
岳青未了
如果跳楼了证明还有点羞耻心,不要脸的牠能跳吗?
东方瘦
凡是在校女生和黑人有交往的全部开除。
用户17xxx92
还不如跳楼呢!活着心里上也是受罪!
Tang念
个人行为,个人认知跟校园有什么关系,别人都是成年人,有错的是校园里社会上染上潜移默化的风气,每个人都有不为人知和愿为人知的一面,只不过别人放纵欲强一些而已
海阔天空任鸟飞
真要跳楼自杀,给她立个贞洁牌坊。
用户10xxx29
天天暴光它,让那些贱女清醒下
琳琅
总算有个正常人了。红爷事件才是颠三观,结果网男们既不担心传染艾滋病,又不觉得有损男德和国格。教育部应该审查,明确什么是有损国格。
算盘 回复 07-16 09:12
红爷没被处罚吗?如果被处罚了,那你替这个件女人喊什么冤呢?
用户29xxx07
死有余辜
豁达人生向阳花开
不知廉耻,道德沦丧
用户10xxx36
人只会因为穷而死,不会因为名誉受损而死!
流水也啊弟
死了最好,太他妈不是人了
剧毒
这个丧妇烂货死了都没人收尸!因为太脏了!有艾滋病
知行合一
支持的都是伪君子
用户10xxx88
能拿男友的钱养另一个情人,这种道德败坏的女人能为几句谴责自杀?想多了
用户39xxx78
支持跳楼,以她作为会去死[捂脸哭]
耀扬
貌似客观的文章,校规可惜比法律严格,不能比法律宽松,依照校规第十九条第六款开除没毛病,而且和其他学校比较没任何意义大连工业大学没必要参照其他学校校规
杜国桢
性是她的天赋人权,她有完全的自由,我们是世俗国家,不信伊斯兰教。暴力对待一个女孩的隐私,是无耻下流变态之举。
水云妖
一个没有礼义廉耻的 ,还要给脸 ?
steven
太便宜它了,应该浸猪笼
用户18xxx73
你的文章建立在一个逻辑上,那就是违法一定比违背社会道德更严重。但不一定,有时候虽然没有违法,只违背了道德,但是比违法严重多了。这个李某某就是这样。
用户64xxx35
假消息,当地公安局辟谣了
说两句
不要脸的人会为了脸自杀?这种扯淡的消息不需要警方辟谣
苍天有眼儿
没事别造谣,如果真跳了还算有点风骨,自有公知大儒为其辩经,要是没跳你就是逼人跳楼的帮凶。
有话好好说
便宜的近义词就是贱,既然范贱,就要承担后果,替她喊冤叫屈的,说明比她还贱
用户74xxx06
没有道德的约束,人就是没有进化的动物,有时候比动物都不如
小白
拿着前男友的钱买飞机票,去和一个乌克兰垃圾一夜情,贱人。
用户10xxx07
人家都开直播了,那叫一个欢啊!
不良人
丢人现眼,人家说比牛排还贱,
用户93xxx90
特事特办,对这种损害国家和人民利益或形象的人渣败类就应该从严从重打击
螃蟹大海
真的跳楼最少还知道羞耻心…可惜她没有这个
伟歌
死得好 我猜她没这个觉悟
用户10xxx98
就算学校不开除,她还有脸去上学吗。如果她还敢上学,那她真是个狠人
陌上花开
死不足惜
戈比劳王
我希望这是真的 尽管辟谣了
梦想还是要有的
绝对支持开除!!
韩……
死不要脸
大可
啰啰嗦嗦说那么多有球用!究竟烂货跳楼没有?跳了就一了百了!
大坏蛋
有辱国体,有辱女性,本就该死,她自己跳楼,也不失为一种体面了。而且她跳楼不是因为她知错了
凤舞
这种货色回去跳楼?
众生颠倒
活该!在自己有男朋友他人有妻子的情况下,还千里跑国外出轨送一夜情!这都能原谅?那就是彻底无底线!
鱼包
如果是李某自己发的视频进行炫耀,那么对她怎么刺处理和批判都不过分,但实际并不是,她才20多岁,未来的路还很长,难道就因为她犯了这样的错误就不可原谅了吗?就不给她生存的机会了吗?毕竟他是我们的同胞,网上评论一边倒的谴责她,怎么就没人谴责始作俑者那个乌克兰人呢?大家现在道德的高点去评价她,扪心自问,自己在道德层面上就比她高吗?仿佛一夜之间,所有人都是道德规范的执行者,甚至还有人说应该凌迟处死,即便她犯罪了,怎么处理是应该按照法律规定处罚,她跟你有深仇大恨吗?中华的传统美德中有宽容别人就是宽容自己,即便是深仇大恨都能释怀,为什么你们就不能宽容一个小姑娘呢?
用户71xxx89 回复 07-16 23:13
无羞耻之心非人也,但凡洁身自爱、有点礼仪廉耻之心的女子都不会做出这样的事儿,不难看出能说出这种话的你还有没有一点羞耻之心,还是说你们是同一类人?真是天作孽犹可恕,自作孽不可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