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钱扣得,实在让人心堵!”广东江门,一位62岁不识字的老太太,两年间手机话费竟被默默扣走近9000元。女儿发现异常后大吃一惊,老妈妈只用最老式的老人机接打电话,话费账单里却塞满了根本用不上的智能套餐,有“天翼看家”“亲子会员”以及“摄像头(自营)终端分期费用”等。女儿想弄明白营业厅为啥给不识字的老人推这些,查个详细账单,却遭到拒绝,只能自己跑银行拉流水。面对质疑,电信公司磨蹭半天才承认扣错了2600多元,退了这笔钱。但剩下6100多块怎么扣的?为啥给老人机收智能服务费?电信只含糊说“尽快梳理”。 7月14日,据潇湘晨报·晨视频报道,2023年至2025年4月,广东江门62岁不识字老人通过银行存折代扣手机话费,两年累计扣费8712.6元。其女儿李女士在2025年4月经银行工作人员提醒发现异常,老人话费扣除金额混乱,100元至300元不等,远超普通老年用户需求。 李女士调取银行流水后发现,老人名下绑定多个电信增值服务: (1)套餐多种多样,包含“广东IPTV基本月费”“天翼看家”“亲子会员”“摄像头终端分期”等。 (2)老人使用老旧功能机,无法使用流量、视频监控等付费项目; (3)部分项目如“摄像头分期”持续扣费,但未提供实体设备或服务。 李女士质疑电信营业厅向不识字的老人推销高价套餐的合理性,怀疑老人被诱导签字办理。 电信公司起初拒绝提供完整扣费明细,李女士仅能通过银行流水追溯。 经投诉后,电信公司承认2611.15元属“操作失误”并退还,但其余6100余元费用未作说明。 电信公司承诺继续核查两年半扣费记录,若发现问题将二次补偿。 对此,有网友说,电信说退2600元就完事了?剩下6000多扣得不明不白。像这些亲情会员等小字项目,一年就能多薅几百。他们赌的就是老人不会查账! 也有网友说,子女也有责任,两年不看老人话费单,与其投诉电信,不如多教老人防坑。 那么,从法律角度,这件事如何看待? 1、电信公司向无智能设备、不识字的老人推销不匹配的高价增值服务,涉嫌捆绑销售和强迫交易,或侵害了老人的知情权及选择权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8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包括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 涉案老人使用的是老人机,且没有啥文化,也不识字,压根无法理解“天翼看家”“终端分期”等专业术语,营业员即便口头解释,也应该使用方言通俗化去解释,确保老人知晓服务套餐的具体内容。 涉案老人在相关协议上签字,仅是形式合规,不代表老人已经理解自己签字的含义,这从老人机压根无法使用相关业务可以看出端倪。一旦查实老人不知道所办业务套餐是什么内容,则电信公司或违反了告知义务。 同时,《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9条第2款规定,消费者有权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 涉案老人在办理业务时,有权选择办理或不办理哪种套餐业务,营业员不得从中干预,更不能强制办理某种套餐。 而电信公司在为涉案老人办理业务时,应当禁止从事一些行为。 《电信条例》第40条规定,电信业务经营者在电信服务中,不得有下列行为:(一)以任何方式限定电信用户使用其指定的业务。 本案中,老人机无法使用流量、监控等服务,营业员为仅需通话功能的老人办理了智能套餐,或涉嫌捆绑扣费,即变相强制消费,一旦查实,侵害了老人的自主选择权。 2、涉案老人可以重大误解等为由撤销套餐服务,而对未实际提供的服务持续扣费则可主张不当得利 《民法典》第147条规定,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结合司法解释,服务内容、价格等属于重大误解要素。 即便营业员为老人办理各类智能套餐业务时,已经尽到合理说明和提示义务,但老人使用的是老人机,明显对相关套餐无法使用没有理解到位,存在重大误解,依法可以撤销相关套餐。 同时,老人无智能手机,流量包、亲子会员等功能根本无法启动,而“摄像头分期”持续扣费却无设备交付,电信未提供装机记录,且IPTV需宽带支持,但老人仅有手机套餐,压根无法享受服务。 电信公司基于这些业务扣老人手机花费,有明显不当得利嫌疑。 《民法典》第985条规定,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 电信收取“摄像头分期”“流量包”等费用,但既未交付设备,老人的老人机也无使用条件,属于“无法律依据获取利益”,老人或可主张退还。 3、值得一提的是,《电信服务规范》规定,电信业务经营者应根据用户的需要,免费向用户提供移动话费详细清单查询,移动电话原始话费数据及点到点短消息业务收费详单原始数据保留期限至少为6个月。 对此,大家怎么看?
“这钱扣得,实在让人心堵!”广东江门,一位62岁不识字的老太太,两年间手机话费竟
白羊登义文
2025-07-15 21:5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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