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男子和妻子分居后,由保姆照顾了17年。男子想将自己名下的4000万财产留给保姆,并立下了遗嘱。随后,他起诉离婚,但在这期间男子去世。保姆原本以为遗嘱会生效,结果法院判决遗嘱无效,财产归妻子所有
男人跟老婆分居 17 年,家里一直是保姆照顾,临了他立遗嘱,把 4000 万身家全给保姆。结果法院一判,这遗嘱不算数,钱还得归他老婆
说起来这俩人的日子早就过成了陌路。听说年轻时候就吵得厉害,后来干脆各过各的。男人身体不算太好,日常起居全靠保姆打理。从买菜做饭到端茶送药,十七年下来,倒是保姆陪在身边的时间最长。街坊邻居都说,保姆对他是真上心,大半夜发烧都是人家背着去医院,端屎端尿从没嫌过脏
这期间男人不是没想过了断。前几年他起诉要离婚,法院没判。拖着拖着,人就病倒了。弥留之际他特意写了遗嘱,明明白白说自己名下的房子、存款、股票,加起来 4000 来万,全给保姆。谁知道离婚案还没审完,他就走了
头回开庭的时候,法院觉得遗嘱是老人真实意思,签字画押都合规,判保姆能拿这笔钱。他老婆不服气,直接上诉到二审
二审法官一锤定音,说这遗嘱不算数。理由就一条:违背公序良俗。说白了,就是这男人跟保姆在婚内同居,本身就不合规矩。哪怕没领结婚证,这种关系也站不住脚。用这种不光彩的关系为前提立的遗嘱,法律不认
这下两边的说法彻底拧巴了。有人觉得这男人活得明白,谁对他好他心里有数。老婆十几年不管不问,凭啥最后来分家产?也有人骂这保姆不地道,明知人家有老婆还凑上去,拿这笔钱良心过得去?
这里面的法律门道其实挺清楚。《民法典》里写着呢,遗嘱内容要是违反了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根本不算数。法官判案的时候,不光看字据怎么写,还得掂量掂量这事儿合不合情理
再说说这钱的性质。要是这 4000 万是夫妻共同财产,不管俩人分居多少年,老婆先得拿一半走。剩下的一半才轮到继承人分。就算男人没立遗嘱,按规矩也得是老婆、孩子这些直系亲属分,轮不到保姆
有人替保姆抱不平,毕竟伺候了 17 年。其实法律也考虑到这种情况,要是保姆能证明自己确实尽了主要扶养义务,可以去法院申请适当补偿。但想直接继承全部遗产,门儿都没有
这事儿最让人纠结的,就是情与法的拧巴。论感情,保姆陪了 17 年,男人想报恩没毛病。但论规矩,婚内跟别人同居,还想把夫妻共同财产全给外人,确实说不过去
要是这男人真想给保姆留后路,其实有更妥当的办法。先跟老婆把婚离了,把财产分割清楚。属于自己的那部分,再立遗嘱给谁,就没人能说啥了。可惜他没走这步,临了留下这么个烂摊子
现在这社会,家庭关系越来越复杂。老人们手里有了家底,都想安排得明明白白。但不管怎么安排,得先把婚理顺了,把财产性质搞清楚。不然写再多遗嘱,最后可能也是白忙活
这案子说到底,不是谁对谁错那么简单。它就像面镜子,照出了法律的底线,也照出了人心的复杂。过日子嘛,还是得守着规矩来,不然手里的钱再多,最后可能也落不到想给的人手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