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亏了!江苏张家港,一男子选了一组彩票号码中了500万元。谁能想到,彩票店老板因为粗心,在收到男子20元的微信转账后,竟然忘了打票。
男子事后愤怒不已,觉得是彩票店老板的马虎,才让自己与大奖擦肩而过。
于是,男子一纸诉状把老板告上了法院,要求其赔偿税后400万元的奖金,法院这样判了!
(信源:澎湃新闻)
“钱也给你了,号码也给你了,凭啥不给我打票?现在因为你的疏忽,我就要到手的500万没了,你不负责谁负责?”
江苏张家港的老彩民李某,多年来一直有个习惯:通过微信让家附近彩票店的老板张某代买彩票。
每次他把选好的号码发过去,再用微信红包转十几二十块的彩票钱,张某收了钱就会帮忙打好票。
一直以来,两人之间都很顺利。
这天,李某对着彩票走势图研究了半天,选出一组“心仪号码”,赶忙给张某发微信:“张老板,今天就按这组号打,钱发红包里了。”
张某秒回“收到”,收了20多块的红包后,李某就放心去忙别的事了。
开奖那晚,李某守着电视核对号码,越核对越兴奋——自己选的号居然中了10个!算下来扣除个税,能拿到400多万呢!
他兴高采烈地准备去兑奖,却被张某的话泼了一盆冷水:“兄弟对不住,那天太忙了,把你这票给忘了打了。”
李某当时就急了,400万眼看就要到手了,就因为老板忘打票就没了?他气不过,就把张某告到法院,要求张某赔偿400万元的损失。
法庭上,李某认为自己钱给了、号发了,张某没履行打票职责就得赔钱。
张某则满脸懊悔,一直说自己不是故意的,小店也实在赔不起这么多钱。
确实,不管是谁遇到这种情况都会崩溃!辛辛苦苦研究号码,钱也给了,眼看着大奖就要到手了,结果就因为老板的一个疏忽,煮熟的鸭子飞了,谁心里都会不痛快。
要知道,中彩票的概率极低,一个人一辈子能中一次就已经非常幸运了。
那么,法院会怎么判呢?
根据《民法典》第919条规定,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
在该案中,李某委托张某购买彩票,虽然没有签订书面合同,但是通过微信告知号码并且支付款项,张某收款了,双方就形成了事实上的委托合同关系。
第929条规定,有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过错造成委托人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请求赔偿损失。无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委托人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请求赔偿损失。
张某作为专业的彩票代销者,接受委托并且收取款项后,忘了打彩票,主观上存在重大过失,所以应当对李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但是考虑到彩票中奖本身具有射幸性,属于小概率事件。不能简单地把未中奖的奖金金额认定为李某的损失。
最后,法院根据双方各自过错的程度,判定由张某酌情向李某赔偿24万元,双方就此息诉。
总之,让商家代买彩票一定要谨慎。哪怕是再熟的人,最好还是自己跑一趟店里,亲眼看着出票才放心。
不然钱花了,希望也寄托了,最后因为一点意外落空了,到时候真是哭都来不及。
对此,你又怎么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