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深圳,男子和保姆同居17年,妻子不管,反正我不离婚,男子想给保姆名分,起诉到

紫蓝谈社会趣事 2025-07-13 16:31:52

广东深圳,男子和保姆同居17年,妻子不管,反正我不离婚,男子想给保姆名分,起诉到法院,非和妻子离婚,可法院拒绝,男子立下遗嘱,将300平米房产,4000万财物全部留给保姆,男子再次上诉,终于法院判离,可妻子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期间,男子去世,保姆拿出遗嘱,要求继承男子遗产,妻子拒绝,我才是原配,还我家的房子!保姆告到法院,判决令人意外。   这个案子说起来真是一波三折,当事人刘某和妻子早年就感情不和,1981年妻子还出轨,两人就此分居。   时间一晃十几年过去,到了2001年,刘某一个人过久了,就请了个保姆杨某照顾生活。谁知道感情这玩意儿就是说不清,两人相处着相处着就擦出了火花,开始同居生活。   就这样又过了十几年,眼瞅着年纪大了,刘某想跟妻子离婚,给保姆一个名分。可法院不同意,说你们分居归分居,法律上还是夫妻。   刘某没辙,一怒之下立了遗嘱,把价值4000万的三套房子和所有财产都留给了保姆杨某。   这还没完,刘某不死心,又起诉离婚。这次法院总算同意了,判决准予离婚。可这时候妻子不乐意了,非要上诉。谁知就在二审期间,刘某没等来判决书,倒等来了死神。   保姆手握遗嘱找上门来,要继承遗产。妻子哪能答应,那可都是夫妻共同财产,凭啥全归你一个外人?两人对簿公堂,吵得不可开交。   一审法院先是判了保姆一城,说刘某立的遗嘱合法有效。虽说跟保姆同居有悖公序良俗,但并不影响遗嘱的效力。最后从照顾女方角度,判了妻子两套房,保姆一套房。   这判决谁都不满意,妻子和保姆都不服,一起上诉。案子到了二审法院,法官来了个大逆转,推翻了一审判决。   深圳中院认为,刘某和保姆杨某同居的行为违反婚姻法。刘某在婚姻存续期间,私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还是大额财产,这属于无效行为。   杨某明知刘某有家室还跟他同居,还收了大笔遗产,根本不能算善意第三人。   这也就是说,刘某立下的遗嘱应属无效,保姆的继承请求不予支持。这个判决结果在情理之中,法理之内,虽然有人觉得对不住保姆,但从法律角度看,这是一个公正的判决。   其实也这怪刘某不懂法,要知道,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都是夫妻共同所有。   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同意,都不能私自处分,更不能立遗嘱全部赠与他人,否则就是无效行为。   情感的事情再怎么柔肠百转,到了法律面前,还得一碗水端平,该给谁的给谁,一分都不能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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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小鸡炖蘑菇

小鸡炖蘑菇

5
2025-07-13 17:16

只要不保护小三。提高小三的风险。就没有多少人愿意当小三了。

飞翔

飞翔

3
2025-07-13 17:32

北利

北利

3
2025-07-13 17:38

查查那男的死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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