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期间在工作岗位和他人发生性关系后,突发疾病死亡,属于工伤吗? 一般情况下,

雪巧的职场 2025-07-08 07:32:40

上班期间在工作岗位和他人发生性关系后,突发疾病死亡,属于工伤吗? 一般情况下,上班期间在工作岗位与他人发生性关系后突发疾病死亡,不属于工伤;但若岗位具有24小时在岗、无明确工作与生活界限的特殊性,法院可能基于人性化保护视角认定工伤。具体分析如下: 一、常规情况:不属于工伤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然而,这一条款的适用需同时满足三个条件: 1. 工作时间:指劳动合同约定或单位规定的工作时间范围。 2. 工作岗位:指职工日常履行工作职责的场所。 3. 突发疾病死亡或48小时内抢救无效死亡:疾病突发且导致死亡或抢救无效,时间界限严格。 在常规情况下,若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与他人发生性关系后突发疾病死亡,由于性行为属于私人事务,与工作无直接关联,且不符合“突发疾病死亡或48小时内抢救无效死亡”的严格时间界限,因此通常不被认定为工伤。 二、特殊岗位:可能认定为工伤 对于24小时值班等特殊岗位,工伤认定需结合岗位实际进行综合判断。以张三案为例: 1. 案件背景:张三作为唯一保安,24小时在岗,吃住均在保安室。值班期间与女友发生性关系时猝死。 2. 法院判决:法院认定其死亡属于工伤。判决依据包括: • 岗位特殊性:保安室既是工作场所,也是生活场所,工作与生活高度重合。 • 合理生理需求:性行为未超出合理生理需求范畴,且未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 • 用人单位责任:企业享受24小时用工便利的同时,应承担由此衍生的风险。 此案例表明,在特殊岗位上,若劳动者无法明确区分工作与生活的边界,其合理生理需求可能被视为工作的一部分,从而满足工伤认定条件。 三、工伤认定的核心原则与注意事项 1. “三工原则”:工伤认定需严格遵循“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工作原因”的核心原则,强调行为与工作的关联性。 2. 证据重要性:申请工伤认定时,需提供劳动合同、考勤记录、工资流水等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以及值班表、交接班记录、监控录像等证明事发时处于值班状态的证据。 3. 用人单位责任:企业应避免设置24小时无休的岗位,若必须设置,需提供合理的休息条件并购买工伤保险。 4. 劳动者权益保护:劳动者在遇到类似情况时,应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并在对人社局不予认定决定不服时,通过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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