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悲催了!”河南新乡,孙女士装修新房,挖地基捡到一根人骨头,接着继续又挖出更多骨头,她报了警,警察最后确认是具男尸。孙女士觉得房子住不得人,找开发商要求退房或换房,对方说啥也不答应。 “摸到那根骨头的时候,我手都麻了,腿直接软得站不住!” 孙女士害怕的说道。 原来据6月29日媒体报道,2024年,孙女士相中长垣市长城德邻城三期的一楼带院住宅。一楼的院子是她最心动的点:往后种花、喝茶都方便,也算给家人一个舒适归处。 可谁能料到,这份期待在12月12日的装修中戛然而止。那天,工人给院子装楼梯、平整地面时,突然喊:“这里土怎么这么松?” 孙女士凑过去,见阳台下方土层明显比别处软,像被人动过。 她抱着好奇又警惕的心态,拿铁锹挖了几下,土里渐渐露出“奇怪东西”。孙女士壮着胆子伸手扒拉,指尖突然碰到根硬邦邦、形状怪异的骨头——那一刻,她浑身的血都凉了:这分明是人骨头! 更可怕的是,后续挖掘中,肋骨、尾骨接连出现,层层泥土里,一具男性尸骨的轮廓逐渐显现。 “当时脑子一片空白,赶紧打110。” 孙女士回忆,警方赶到后,带走部分骨头检测。没成想,几天后她和工人清理现场,又挖出更多尸骨,只能再次报警。 两次报警后,警方确认骨头属于一名男性,但他是谁、怎么埋在这、死了多久,至今仍是谜团。 房子还没住进去,先闹出“埋尸”事,孙女士越想越瘆得慌。她无数次找物业和开发商,恳请退房或换房,可得到的回应只有:“房屋已交付,手续合规,不退不换。” 开发商的态度像块冰,浇灭她最后的期待——她怎么也想不通:自己花大价钱买的新房,怎会变成“凶宅”?开发商卖房前,难道对这些一无所知? 这事曝光后,网友议论炸了锅: 有人愤怒:“开发商太不负责任!卖房前不勘探土地吗?这属于隐瞒重大事实吧!” 有人担忧:“就算法律上交付了,谁能接受院子里埋过人?这房子以后咋住?” 还有懂行的网友分析:“若开发商事先知土地有问题,属欺诈;就算不知情,这种情况也构成‘标的物重大瑕疵’,业主有权要求解除合同。” 如今,孙女士还在为退房奔波,可这场“惊骨事件”也提醒了我们,购房前要追问土地过往,签合同需明确附属区域风险条款。 发现异常立即留痕,可依《民法典》主张解除合同。开发商别以“交付”甩责,土地隐患本应提前排查——房屋交易里,业主买的不仅是钢筋水泥,更是“安心”; 开发商卖的也不该只是房子,还有对土地历史的如实告知。当新房底下挖出旧人骨,暴露的何止是土地秘密,更是交易双方信息的严重不对等——谁来保障业主“知情权”?谁该为这种“惊天意外”买单? 那么你觉得孙女士能成功退房吗?如果是你,会接受这样的房子吗?评论区聊聊你的看法!
“太悲催了!”河南新乡,孙女士装修新房,挖地基捡到一根人骨头,接着继续又挖出更多
桃花林里诗
2025-07-01 10:1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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陌路天涯
看过图片,时间不短了,都成马蜂窝了,至少几百年了,因该就是填土的时候从别的地方拉过来的,新乡那个地方在古代一直属于古战场,也正常。
圝圣言圝
不会举报是开发商杀人埋尸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