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年,山东一位老人因私藏两支手枪被举报,民警上门收缴。当他们准备取走时,老人愤怒地喊道:“你们谁也没有资格拿走它!” 1996年7月5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并于同年10月1日正式实施。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专门针对枪支管理的法律,明确规定,除公安、安保人员及特定许可的猎人、射击运动员外,任何个人不得持有枪支。这部法律的出台,源于国家对社会治安的重视。当时改革开放带来了经济繁荣,但也伴随着一些社会问题,民间私藏枪支被认为是潜在的安全隐患。法律的实施标志着国家对枪支管理的全面收紧,各地迅速展开禁枪行动。 在山东省莱芜县,这项工作推进得尤为彻底。莱芜地处山东中部,以钢铁工业和农业为主,乡村占了大部分地区。许多老一辈人经历过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有些人还将当年的武器保留下来,作为纪念或习惯使然。新法律颁布后,当地公安部门挨家挨户宣传政策,要求上交枪支。北山阳村是莱芜口镇的一个小村子,村民多以务农为生,生活平静而简单。滕西远就住在这里,一个71岁的退伍老兵,家中藏着两把手枪和一把匕首。 1996年7月的一个清晨,县公安局接到匿名举报,称滕西远家中私藏枪支。举报者的身份至今不明,或许是村里某个知情人,或许只是听到了风声。接到举报后,公安部门不敢怠慢,立即派民警前往调查。当时的农村,警车进村并不常见,这件事很快在村里传开了。 三名民警来到滕西远家,向他说明来意,要求收缴枪支。滕西远是个瘦削的老人,年轻时投身抗日战争,后来加入人民解放军,退伍后回到家乡务农。他珍藏的两把手枪和一把匕首,是他军旅生涯的纪念物。面对民警的要求,他没有立刻配合,而是从屋里拿出一个木盒,里面装着两把驳壳枪和一把匕首。这些物件虽已有些年头,却保存得很好。然而,当民警准备收走时,他突然变得激动起来,紧紧抱住木盒,语气坚定地说:“这两把枪和这把匕首,我不会交给你们。它们陪了我大半辈子,你们谁也没有资格拿走它!” 民警没想到会遇到这样的反应。滕西远的态度让他们意识到,这件事不像表面那么简单。为了缓和气氛,他们试图劝说,但老人不为所动。他从盒子里掏出一张泛黄的纸递过去。那是一张持枪证,上面写着“滕西远同志因革命战争立功,准许持有驳壳枪两支、匕首一把”,落款是1982年的中国人民解放军6202部队,还盖着红章。这张纸一出现,事情的性质变了。 滕西远的持枪证让民警们重新审视这位老人。他并非普通村民,而是一个有着不平凡经历的老兵。接下来的讲述中,他回忆起自己的军旅岁月,也让人们明白了这两把枪对他意味着什么。 滕西远13岁时,日本人占领了山东,他的家乡也未能幸免。村里人死的死逃的逃,他跟着哥哥加入了抗日游击队。1940年,他在莱芜东北的杨家横伏击战中第一次上了战场。那次战斗中,他和几名战友埋伏在山坡上,击毙了日军士兵,还用匕首干掉了一个敌人。战斗结束后,游击队司令员廖荣标把一把匣子枪交给他,作为奖励。那是他拥有的第一把枪,也开启了他的战斗生涯。 第二把枪的来历与1947年的南麻战役有关。当时他已是解放军的一名炮兵连长,在一次巡查中发现了敌军踪迹。他带领战士夜袭敌营,用手榴弹打乱敌阵,最终获胜。战后,粟裕大将亲自接见了他,把自己的配枪送给了他。这把枪不仅是对他勇气的肯定,也承载了那场胜利的记忆。 在滕西远的军旅生涯中,他立下三次一等功、两次二等功和三次三等功。这些战功背后,两把枪和一把匕首几乎贯穿始终。对他来说,这些不是普通的武器,而是荣誉和牺牲的象征,是他为国家民族奋斗过的证明。 民警将情况上报县公安局。经过讨论,领导们决定采取特殊处理方式:对枪支进行改造,拆除击发装置,使其无法使用,但保留外形,允许滕西远继续保存。这一方案既符合法律要求,又照顾了老人的情感。几天后,民警带着处理好的枪支返回村里。滕西远接过后检查了一番,点了点头,表示接受。从此,这两把枪留在了他身边,但不再具有杀伤力。
1996年,山东一位老人因私藏两支手枪被举报,民警上门收缴。当他们准备取走时,老
古老时光剪影
2025-06-28 14:5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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