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新郑,男子和妻子在一起5年了,有一个4岁的孩子,他们没有领结婚证,不过办了婚礼,给了18.8万彩礼,然而给完彩礼之后,男子却发现妻子不对劲,妻子要单独外出去散心,他就躲到妻子的后备箱,一路跟随,结果发现了妻子的秘密,他要夺走妻子的手机,妻子骗他下车,一脚油门,丢下他,让他再也联系不上。
据小莉帮忙6月27日报道,汪先生一想起妻子,就感到特别的难受,他眼睁睁地看着妻子,在他眼皮底下,说走就走了,留下一个孩子给他,就再也没有回来过。
他又回想起和妻子的点点滴滴,他想知道妻子为什么要这么对他。
他和妻子相识于2020年8月13日,5年过去了,那一天的记忆依然犹新,在他的脑海里依然浮现着,妻子那清纯靓丽的容貌,那一颦一笑,都让王先生心动。
自从认识了妻子,他无微不至地照顾着妻子,他作为一名车间的主任,工资1万多元,他不舍得自己花钱,但为了追求妻子,他给妻子买包包,买化妆品,买衣服,无论多贵他都不在乎。
在他的努力下,经过一年的追求,他们在2021年10月4日,他们迎来了自己的孩子。
此时汪先生觉得很亏欠妻子,他还没有给妻子一个风风光光的婚礼,妻子就给他生孩子了,但是妻子不在意,还是要和他好好过日子。
汪先生觉得妻子对他实在是太好了,不领结婚证,不办婚礼,不要彩礼,给他省了一大笔钱,他对妻子更好了。
不过没有领结婚证,成了汪先生的心结,他想着等自己攒够钱了,有彩礼了,还是要风风光光地将妻子迎娶回家。
这一耽搁就耽搁了4年,孩子都4岁了,妻子依然没有和他要领结婚证的想法,他问妻子,妻子总是不愿意,既然是不愿意,孩子也这么大了,领不领结婚证就随妻子吧。
不过没有一个风光的婚礼,这是他和妻子一直在想的遗憾,为了弥补这个遗憾,攒了5年钱的汪先生,也终于有了18.8万的彩礼了。
他们在2025年2月14日这天,办了他们的婚礼,那一天,他看着笑脸灿烂的妻子,幸福地向他走来,他觉得自己真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丈夫了,至于结婚证,有没有,那已经不重要了。
婚礼办了,彩礼给了,孩子那么大了,他也一心一意对妻子5年了,他觉得妻子是真心真意要和他过一辈子的。
然而过了2025年5月20日这天,他就发觉妻子不对劲了,妻子总是跟她说,她要单独外出放松放松心情。
汪先生觉得这非常不对劲,妻子从来没有说过要单独外出,她这几天神神秘秘,他就觉得妻子有事瞒着他。
5月23号那天,他看着妻子打扮得漂漂亮亮的,然后就开着车出去了,汪先生早就想一探究竟,看看妻子到底想干啥,他就骑上电动车,一路尾随妻子。
只见妻子在一个商场门口停下车,然后进去买衣服了,妻子换上一身漂亮的衣服,一看就要约见什么人,他看到妻子开的车没有锁上门,就赶紧躲进妻子的后备箱,他要看看妻子到底想见谁。
在车上,他发信息给妻子,问妻子去哪,妻子说去开封,实际上汪先生用导航得知,妻子要去的是新郑。
汪先生没有发火,一路继续观察情况,直到快下高速路口时,妻子打了一个电话,跟电话里的陌生男子说,我还有5公里就到了,陌生男子说好。
他听到这里,就已经知道妻子要干啥了,那么大一顶绿绿的帽子,硬生生地戴在他头上,他愤怒了,一脚就推开后座,他要抢妻子的手机,看看那个男的到底是谁。
但妻子骗他,让他不要冲动,这很危险,等停下车来再慢慢说,汪先生冷静了一下,相信她,下了车。
结果汪先生一下车,妻子就一脚油门就把车开走了,从此汪先生再也联系不上妻子了。
他联系岳父岳母,岳父岳母把汪先生,还有他的父母,都给拉黑了。
如今一个多月过去了,汪先生的妻子依然没有回来,汪先生也联系不上他,汪先生只好找来了调解员,希望能够帮忙找回妻子。
张先生说如果妻子还能回来和他好好过日子,他就不在乎妻子之前的事情,只要大家能够把日子过好就行了。
现在他希望妻子能够看到他的心声,能够回来。如果不能和他过日子了,起码也要给孩子一个交代。
汪先生遇到这样的妻子确实也是挺无助的,两人相敬如宾过了5年,妻子说走就走了,由于汪先生和妻子没有结婚证,所以不能从道德上来说他的妻子。
《民法典》第8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因为他们没有结婚证,法律上不是夫妻关系,所以他妻子的行为,其实算不上是违背公序良俗的行为。
但是两人之间有一个孩子,汪先生的妻子丢下孩子,一走了之,不和汪先生联系,那么她是没有履行抚养义务的。
《民法典》第1067条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汪先生如果实在是想找到妻子,可以起诉妻子要求他履行抚养义务,这样他就可以找到妻子了。
那么你认为汪先生应当找回妻子吗?来源:小莉帮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