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女子占了别人的车位,物业将其车强制挪走了。女子很气愤,认为车位主人都没计较,物业就是单方搞事情。怒怼:其他业主也这么停,凭什么只针对自己?要求物业道歉。被拒后,还找来媒体曝光此事。物业:她家有两辆车,这不是她占用别人车位的理由。 据1818黄金眼,6月26日报道:车子被物业强行挪走!业主气炸要道歉,物业却说“我们没错”!此事引发网友的广泛关注。 6月20日,物业未经汪女士同意,直接将她的车强制挪走了。 汪女士越想越咽不下这口气,自己在小区住了整整5年,大家都这么停,也没见物业管,怎么就找自己的茬,这不就是看自己好欺负吗? 汪女士认为物业没权力这么做,事后,她要求物业向自己道歉。 可物业认为他们这么做没错,拒绝道歉。 汪女士一气之,找来媒体,帮自己讨个说法。 汪女士告诉记者,她家有两辆车,那天,她女儿开车回家,发现自家车位停着自家的另一辆车,于是,她把车停在了离自家车位10多米的,另一个没挂信息的空车位上。 汪女士还透露,该车位平时也有其他业主停车。 次日,由于上班赶时间,汪女士就忘记把那辆车挪回到自家车位上了。 下午1点40分,正在萧山办事的汪女士突然接到物业打来的电话,让汪女士赶紧把停在别人车位上的车挪走,称该车位业主着急停车。 汪女士试图和物业商量,让对方先将车停在自己家车位上,并表示,她在外面,回来就挪车。 可话还没说完,物业直接挂断了电话。 随后,她在查看自家的监控时,发现有4名物业人员将自己的车安了4个轮胎移车器,一个拍视频,其他三人直接将她的车挪到了自家车位上。 汪女士气看到这一幕,肺都气炸了,接着就出现了文字开头那一幕,汪女士在要求物业道歉,被拒后,找到记者曝光此事。 汪女士翻出了业主群里聊天记录,给记者看,一口咬定车位这人压根不知道自家车位被占,是在群里看到消息才知道的,也就是说,物业在撒谎,车位主人从始至终没要求过自己挪车,都是物业在那单方面搞事情。 但记者将业主群里的聊天记录上下翻看了一下,发现汪女士有断章取义的嫌疑。 结合上下的聊天内容,明明车位主人在群里艾特过汪女士,问汪女士:你停在别人的的车位上,有没有跟车位主人交代过? 汪女士回复:车位没车辆信息,我哪知道该车位有没有主人,而且这个位置常年停的车都在换。 这下,车位主人也急了:车位又不是公共的,咋能招呼都不打就停? 看来车位主人并不像汪女士所说的,并不知道有人将车停在了他的车位上。 反而说明,车位主人对于别人将车停在自己的车位上这件事,也很反感,但却很无奈。 因为没有车位主人联系方式,汪女士的的话无对证,带着疑问,记者找到了小区物业。 物业负责人也是满肚子委屈:我们也是没办法啊!车位主人隔三岔五就来投诉,说自家车位总被同一辆车占着。 接到车位业主着急用车位的电话,物业联系汪女士,对方却一口咬定“平时都这么停”,还说在萧山回不来。 好说歹说都不配合,我们总不能让等着停车的业主干瞪眼吧?她自己不挪车,我们只能帮她挪。 随后,记者又联系上了,物业的另一位负责人,对方称,小区在2024年九十月份就通过业主大会,出台了新的停车管理方案。 方案白纸黑字写着:实行“一车一位”,巡逻发现车辆30分钟不挪车就锁车,三天不移车物业直接处理。 对方还称,以前每天差不多40起占车位纠纷,电动车、自行车乱停,业主吵得不可开交。现在好不容易整治得有秩序了,总不能因为个别人破坏规矩吧? 至于汪女士要求道歉,物业负责人表示,他愿意代表个人向汪女士道歉,毕竟沟通不到位,就将她的车挪了。 但站在公司立场,我们是按规定办事,不能轻易道歉,要是开了这个口子,以后管理就没了底线。 事情曝光后,汪女士的遭遇不仅没得到网友同情,还被指责恶人先告状。 网友纷纷支持物业,觉得其做法大快人心。 《民法典》第942条规定:物业服务人应当按照约定和物业的使用性质,妥善维修、养护、清洁、绿化和经营管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业主共有部分,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基本秩序,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 。 汪女士女儿未经许可将车停在他人车位,物业通知后仍未及时挪车,这一行为侵犯了车位主人的合法使用权,构成侵权。 物业为保障车位主人权益、维护小区停车秩序,在对方急需用车位的紧急情况下实施挪车,属于履行管理职责。 不过,物业在处理过程中存在部分过错,比如沟通不够充分,未给汪女士预留足够时间解决问题,这在程序上有不合理之处。 如果挪车过程中导致车辆损坏,物业需承担赔偿责任。 但总体而言,物业基于小区既定规则采取行动,合情合理,并无重大过错。 信源—《1818黄金眼》-2025-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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