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午听小区人议论说,昨晚小区一家在凌晨查到孩子高考成绩585分,全家人激动的到门口放鞭炮庆祝,正巧有一上夜班的下班回家路过此地,鞭炮落在身上响了,人崩坏了。 这事儿闹得挺大,警察都来了。放鞭炮那家人在医院哭天抹泪,说没想到会这样。夜班那位现在还在医院躺着,听说眼睛可能保不住。一边是金榜题名的喜事,一边是无妄之灾的悲剧,这对比太讽刺了。 现在逢年过节都禁放鞭炮,可总有人觉得喜事就该放。查分那天晚上,整个城市到处都在放,跟打仗似的。规矩是死的,人是活的,但人要是被炸伤了,那可就真成死规矩了。喜事变丧事,这代价未免太大。 有人说这是意外,可意外不就是因为没把危险当回事吗?高兴可以理解,但非得用可能伤人的方式庆祝?那些飞上天的鞭炮,谁知道会落在谁头上? 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
“那个五花肉上面全是毛,那些阿姨在抢饭,我只能吃凉白开泡饭。”女孩哭的一把鼻涕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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