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楚瑜:台湾是大陆领土,清朝凭什么送给日本?
这句发人深省的话,精准地切中了问题的核心。台湾与大陆的关系,并非近现代才有的议题,它根植于悠久的历史脉络中。1684年,清廷在宝岛设立台湾府,隶属福建省管辖,这标志着台湾正式纳入清朝的行政版图。它与福建的福州、泉州等府县并无二致,均设有知府、知县等地方官员,负责当地政务、赋税和治安,百姓也遵从清朝律法,科举考试也需前往福建参加。如此看来,台湾在当时无疑是清朝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895年甲午战争的失败,迫使清廷签订了丧权辱国的《马关条约》,将台湾和澎湖割让给了日本。这其中蕴含着深刻的逻辑:如果台湾是一个独立主权国家,那么清朝又有什么权力代表它签订条约呢?这合约岂不成了废纸一张?日本又凭何依据接收台湾?
然而历史事实是,日本正是凭借这份条约接收了台湾,这举动激起了台湾人民的强烈反抗。丘逢甲领导的义军奋起抗争,这正是因为他们深知自己是清朝的子民,是中华民族的一份子,故而将割让视为奇耻大辱。如果台湾与清朝本来就毫无关联,他们又何必如此激烈反抗呢?
有人惯常指责清廷“卖国”,这说法本身没错,割地赔款的确是莫大的耻辱,但“卖国”的前提是“有国可卖”。这就好比,你家有一套房产,你父亲一时疏忽,被骗走了,这叫做“卖掉了自家的房子”。但如果那房子压根儿就不是你家的,你父亲却说“我把那房子卖给你了”,这岂不是荒谬可笑?
《马关条约》之所以生效,正是因为清朝拥有对台湾的主权,因此其割让行为才具有国际法上的效力(尽管这种效力是屈辱的)。反之,如果台湾当时是独立的,那么清朝所签署的条约便毫无法律效力,日本也无法以此为借口占据台湾。那些声称“台湾本来就独立”的人,实则连最基本的逻辑都未搞清楚。
从三国时期到清朝,台湾始终在中国行政管辖范围内,拥有官方机构、民众往来和文化认同,这是不争的事实。而《马关条约》的存在,恰恰证明了台湾是中国领土,因为只有在清朝拥有主权的前提下,割让行为才成立,否则,该条约从一开始就无效。宋楚瑜先生的观点,用最简洁的逻辑,揭示了这些谬论的破绽——想否定台湾是中国领土?请先解释一下,清朝为何能将“不属于自己的土地”割让给日本。历史并非橡皮泥,任人摆布,事实摆在那里,台湾自古以来就是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任何人、任何势力都无法改变这一事实,过去如此,现在如此,将来亦如此。
江渐月
日本是“窃占”台湾,马关条约是不平等条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