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海南多名幼童被父亲关进铁笼案#   铁笼里关着的竟是亲生骨肉!父亲称“

马俊哲律师 2025-06-24 15:12:33

#律师分析海南多名幼童被父亲关进铁笼案#   铁笼里关着的竟是亲生骨肉!父亲称“怕孩子乱跑”,法律却说:这种“保护”涉嫌违法!   海口一名父亲将赤裸幼童关进三轮车铁笼,警方紧急介入后认定:虽不构成犯罪,但监护方式严重失当,必须立即改正!”   我们必须明确,监护职责不等同于无限处置权,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父母应“采取配备安全设施”等合理方式履行监护职责。此案中,父亲将孩子关进铁笼,甚至部分裸身,属于以“限制自由”替代“安全防护”,已突破监护权边界。   接着又有人会问是否构成虐待罪?警方调查后排除犯罪,关键点有二:主观无恶意:父亲为防止智力障碍的妻子和孩子走失,因为母亲及2名幼童天生残疾,且铁笼系临时捡到的;最后结果也未致伤:幼童未出现身体损伤,故不满足虐待罪“情节恶劣”要件。   但是这个事件也引发了一定争议:法律为何“放过”失职父母?“同样是监护失职,为何校车闷死孩子司机坐牢,父母关铁笼却只是批评教育?”第一. 法律对监护人的“特殊宽容”,实务倾向:若父母非故意且未造成死亡/重伤,司法多以“批评教育+责令改正”处理,比如本案。在法理逻辑上:法律默认“失去孩子已是最大惩罚”,刑罚目的重在预防而非报复。就像某些专家原话:“这比枪毙他们还痛苦!”第二 残酷对比:机构失职必追刑责!校车司机疏忽致幼童死亡,直接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刑;托幼机构因管理疏漏导致儿童伤亡,责任人同样承担刑责。“法律对父母的宽容,本质是对‘亲情理性’的信任——但这份信任,不该成为漠视儿童安全的挡箭牌!”   最后,我们应该更深层次去想,贫困家庭监护困境如何破局?“骂完这位父亲,我们更该追问:谁来给‘无力抚养’的家庭兜底?”涉事家庭的母亲及2名幼童残疾,靠三轮车跨省流浪,父亲监护能力严重不足;类似案件频发(如幼童被锁车内家长拒破窗),暴露部分家庭安全认知匮乏以及救助资源缺失。现行制度侧重“事后追责”,但强制亲职教育、监护支持服务缺位;   “法律不能只当‘事后判官’,更要成为‘事前守护者’!” “法律可以体谅父母的艰辛,但绝不能妥协儿童的安全底线!关住孩子的铁笼能撬开,困住监护责任的观念牢笼,更需要法律来打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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