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欠钱我去要,犯法吗?”许昌,村民房屋被拆14年,找政府工作人员索要停发多年过渡费却两次被抓!面临“寻衅滋事”刑事指控!
事件起因:根据九派新闻报道,河南许昌库庄镇2011年因城中村改造,林先生的房子被拆了,拆迁协议上明确写着林先生一家将获的240平方米的置换房和6.5万元补偿款。未换置前每月可得400元过渡费。
事件经过:拆迁时曾听口头承诺一年半左右可以搬进新房,但至今仍未兑付,并且就连每个月400块的过渡费也在5年后的2016年停发!
林先生多次进行维权,但收到的回复多为“空文”!
在2024年的时候,林先生收到了政府工作人员谢某给的10000元过渡费,结果,在两个月后,林先生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公安局刑事拘留!一个月后取保候审。
但在今年4月份的时候,林先生又再次被收押!这次给出的起诉书上写着:“因拆迁安置费和过渡费问题维权,以过渡费名义向政府工作人员索要14000元!”
拆了老百姓的房子,答应给过渡费,结果拖欠不给,上门去索要,不是理所应当的吗?就像是别人欠了我的钱,我上门去要钱,这样也算犯法吗?
林先生住在自己田里后来所盖的房子里,距离拆迁时所承诺的小区仅隔着一条马路!而小区未开发处仍旧是荒草遍地的景象!
事件结果:林先生的辩护律师牛律师表示,林先生的行为并不符合给出的所谓“强拿硬要”,政府有责任也有义务解决安置房和过渡费的问题!
6月17日,案件在县人民法院一审开庭,林先生没有认罪,事件还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有网友表示:这样也能算是“恶意讨要过渡费”?还要被抓!那不发、拖欠过渡费的,是不是也要抓起来呢?
林先生一家14年的等待,荒草长满了承诺中的安置地,而林先生一家却只能蜗居在马路对面的田间自建房中度日!
去索要被白纸黑字约定、拖欠多年的过渡费,竟换来的是“寻衅滋事”的指控?这巨大的反差,都在拷问着契约精神与为民担当的底线!
一纸拆迁协议承载的是信任!而信任崩塌的代价,是远远不是用金钱所能衡量!
此案后续如何,能否推动积弊解决,不仅关乎一个家庭的安居梦,更关乎基层治理的诚信基石。我们拭目以待。
对此事你们怎么看?
(素材来源于:九派新闻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