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小案例】甲的次子乙平时经常因琐事滋事生非,无端打骂甲。一日,乙与其妻发生争

冷紫葉花 2025-06-23 14:05:52

【刑法小案例】甲的次子乙平时经常因琐事滋事生非,无端打骂甲。一日,乙与其妻发生争吵,甲过来劝说。乙转而辱骂甲并将其踢倒在地,掏出身上的水果刀欲刺甲。甲起身逃跑,乙随后紧追。甲的另一个儿子丙见状,随手从门口拿起扁担朝乙的颈部打了一下,将乙打昏在地。甲顺手拿起地上的石头转身回来朝乙的头部猛砸数下,致乙死亡。请问对甲、丙的行为应当如何定性?

【我的答案】:甲的行为构成防卫过当,因丙的行为使得乙被打昏在地,证明此时乙的不法侵害已经结束,而甲在乙的不法侵害已经结束的情况下,继续采取过当暴力行为致乙死亡,构成防卫过当。丙的行为构成正当防卫,是因为丙是在乙不法侵害在持续的情况下,为保护父亲甲受到乙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正当防卫行为。

【教辅参考答案】在乙追杀甲的过程中,为保护甲的个人权利,丙以扁担攻击乙并致使其昏迷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构成犯罪。甲在乙的不法侵害结束的情况下,实施了侵害行为,不属于正当防卫,构成故意杀人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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