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也太夸张了吧? 为死一只狗,至于吗? 北京一位張女士,因自己的宠物狗被人毒死,竟然辞职追兇(伏尔摩斯案看多了),找到“兇手”后不依不饶,一定要让“兇乎”“付出代价。 原来一男子因狗狗在其车上洒尿,而且,自己的孩子也不喜欢狗狗。 于是 于是该男子用氟乙酸(还挺懂化学)毒死了小区十几只狗狗,其中包括张女士的“宝贝”。 毒死人家的狗狗固然不对,赔偿或道歉也就是了。 但是也不至于为一只狗狗如丧考妣,不依不饶,非要让人家“付出代价”。 难道要人家一命抵一命不成? 大家说说,死一只狗狗至于如此吗?
这则消息,爱狗人士和恨狗人士都应该瑟瑟发抖了。近日有报道称:北京朝阳区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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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四十条鱼
首先,投毒是犯罪!
15xxx92
人家没有同意你的狗吃人家的财产氟乙酸,你的狗主动侵犯人家的财产导致死亡,你应该赔偿人家的财产氟乙酸和车损吧?就好像你打别人一拳,别人轻微伤,就算是你的手骨折算重伤,也是你应该赔偿人家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