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种预感,
李律师的六月末会格外漫长,
不是因为案子多难打,也不是因为对手多强势,而是他一天里收到了三张开庭传票。
这三张通知都挤在六月二十六号。法院开庭前三天通知当事人是常规操作,法律依据明明白白写在《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六条里。但三个案子堆在同一天开庭,时间排得密不透风,难免让人多想——是赶巧了,还是有人想看他分身乏术?
其实律师手上案子撞期不算新鲜事。翻翻律所年报,像四川某所一年接刑事案近百件,民事案一百五十多件,团队协作调度是常态。李律师的事务所开了好几家分所,规模摆在那儿,案子排期冲突本可协商调整。但这次三个案子都卡死同一天,连半天缓冲都没有,确实少见。
有人说他该推掉一两个。但“三拒绝”案拖了太久,当事人等不起,法院排期也紧。他只能硬着头皮上,上午跑区法院,下午赶中院,晚上可能还得梳理材料。体力是一关,更考验专业储备——不同案子涉及不同法条,得在庭上切换自如。
律师这行,时间就是筋骨。排期密了,容易出错;案子压身,难保周全。李律师这场六月二十六号的硬仗,不光拼专业,更在拼耐力。结果如何,看他庭上见真章了。
滟子
看来盗婴团伙确实强大,故意这样安排的,再巧也没这么巧!
桂花
还故意把开庭时间安排在上午十点那么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