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工资的下场!”福建,女子在餐饮店打工被通知,明天不用来了,结果工资5500元老板却一拖再拖,女子气的申请劳动仲裁,老板收到通知傻眼了,凭什么他得赔2万 多?不料劳动局执行人员一句话令他哑口无言!网友:劳动局给力! 这是第一帮帮团6月15日报道的一则新闻,女子林女士(化名)今年三十多岁了,倩姐个月出去想找个临时工作,这样既能照顾好家里面的事情,还能多赚一笔钱补贴家用,自己花。 可是这个年纪找个临时工也不容易,只有一些餐饮店招收,于是她便来到了一家餐饮店面试,店家很快就录用了他。 但由于是临时工,店家并没有给林女士签订相应的劳动合同,按理说不管是临时工还是短期工或者长期工,都要有相应的合同,不管是对公司还是对员工都是一种法律保障,这才是合法的。 可是店家却为了省事,以为临时工就不用签合同,林女士就直接来上班了,上了一段时间班以后,店里面的生意也不景气,老板经济情况越来越吃力,甚至连员工的工资也看不起,开始拖欠工资,到最后为了节约成本,直接把林女士给开了,告诉林女士不用来了。 林女士是个爽快人,表示能够理解,也没打算闹大,她知道自己是临时工,待遇本就不如正式员工,想着老板先把自己的工资结了,以后俩人互不相欠,自己则要去找新的工作。 令她没想到的是,老板表示自己没钱结算不了,工资一拖再拖,刚开始她也理解也能等,可这一等,就是个无底洞。 在她看来自己不过是一个老老实实的打工人,赚点钱不容易,老板急用钱,自己也急用钱呀,尽管她一催再催,还是不见工资,最终林女士忍无可忍,既然老板不仁就别怪自己不义。 她毅然决定走法律程序,拿着工时记录和微信转账凭证,向当地劳动仲裁部门提交了申请,除了追讨被拖欠的工资,还要求依法追究用人单位未签合同的法律责任。 而根据现行《劳动合同法》,单位在用工满一个月后仍未签订书面合同的,需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差额。林女士在厂里干挺长一段时间,期间从未签过一纸合同。法律上,她有足够依据,索要赔偿合理也合法。 并且老板辞退她也没有充足的理由,完全属于非法辞退侵犯了林女士的合法权益,按照标准计算,未签合同的双倍工资补偿合计15000元,加上被拖欠的5500元薪资,以及企业单方面终止用工所需承担的赔偿责任,最终总额超过两万元。 当仲裁通知下达,老板第一时间就炸了,完全不能理解凭什么要自己赔偿两万多,表示自己不过是欠了五千五,咋就凭空翻了几番。 老板不服,质问执法人员,不料执行人登门说明利害关系,直接令他哑口无言:因为你有那个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还有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再加上原本的工资! 老板才终于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这一次,不是说几句好话就能糊弄过去的。他原以为只是拖了几千块,没想到,代价却是两万多的赔偿。 事后此视频发到了网上,大家纷纷为劳动局的执法人员点赞,看以后还有哪个老板敢压榨员工!
“拖欠工资的下场!”福建,女子在餐饮店打工被通知,明天不用来了,结果工资5500
云舟史策说
2025-06-19 18:2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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