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衡水,亲戚和男子开玩笑,说了一句“孩子长的越来越不像你了”,让他种下怀疑的种

小狗狗聊军事 2025-06-17 18:40:49

河北衡水,亲戚和男子开玩笑,说了一句“孩子长的越来越不像你了”,让他种下怀疑的种子,带着孩子去做亲子鉴定。不料被亲戚一语戳中,男子养了10年的女儿竟然不是他亲生的。男子这才想到,妻子离婚半年不到就再婚,婚后不久就生下另一个孩子,算算时间,他一直被蒙在鼓里。男子一气之下把前妻告上法庭,索要69万赔偿,法院的判决出人意料。 据生活帮6月17日报道,男子张某婚姻不幸,离婚后才发现自己被妻子给绿了,他仿佛遭遇了晴天霹雳。 2012年4月,张某在朋友的介绍下认识了胡女士,两人相处不久,他们就在父母的催促下举办婚礼,匆匆步入婚姻的殿堂。 婚后一年,胡女士生育了一个女孩,但却没有迎来幸福的一家三口,反而因为孩子的抚养和教育,张某和妻子胡女士之间的矛盾频发,两人吵架的次数也越来越多。 最好的感情也害怕争吵,在一次次的争吵中,感情吵淡了,婚姻也岌岌可危,这个家庭早已摇摇欲坠。 2022年,争吵了几年后,胡女士实在忍无可忍,提出了离婚。 面对婚姻的岔路口,张某和胡女士选择了冷战,婚姻生活的最后一丝希望也在冷战中消亡殆尽。 2023年3月,张某和胡女士分道扬镳,协议离婚并办理了离婚手续。 张某也大气了一回,为了让孩子过得好,他把车子和房子都给胡女士。 离婚不到半年,2023年9月,胡女士就再次结婚,没过几天,胡女士还生下一个男孩。 算算时间,这个男孩子应该在胡女士离婚前就已经有了,但粗心的张某并没有注意到。 2025年春节,张某带着女儿回老家过年,亲戚一起聊天的时候,有人开玩笑的说了一句:孩子长的越来越不像爸爸了。 亲戚的无心之语,却给张某心里种下了疑惑的种子,张某听别人这么一说,心里更是七上八下的,难道闺女真的不是自己的吗。 为了这件事,张某每天愁的都睡不着觉,头发大把大把的掉,为了解开心中的疑团,最后他还是将自己的头发和孩子的头发寄到了鉴定中心。 结果出来前他心里还抱着一点儿念想,但是看到鉴定结果的那一刻,他彻底崩溃了,捧在手心里养了10年的闺女,竟然是别人的这个消息就像晴天霹雳一样让他两眼发黑。 鉴定结果显示,女儿还真的不是张某亲生的。合计着养了10年的女儿竟然不知道是谁的。 张某再联想到胡女士再婚生娃的事,他终于恍然大悟,胡女士竟然给他带了这么大一顶帽子。 于是,张某一怒之下把胡女士告上法庭,要求返还2013年至离婚期间女儿每月5000元的生活费,离婚后每月1000元抚养费,以及精神损失费,共计69万元。 不仅如此,张某还要求重新分配房子和车子,妻子胡女士存在过错,不应该给她分那么多财产。 法庭上,胡女士直接拒绝张某的要求,两人为此争吵不休。 胡女士表示,她当时确实不知道女儿不是张某的,而且张某常年不在家,没有怎么参与孩子的成长,更没有尽到过做父亲的义务,凭什么给他10年的抚养费? 《民法典》第1091条规定:因一方重大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胡女士在婚姻存续期间与他人发生关系并生育子女,隐瞒非亲生事实,导致张某误将子女视为亲生抚养长达10年,存在重大过错。 胡女士离婚半年内再婚并生子,结合时间推算,其再婚所生子女可能系婚内怀孕,进一步印证其婚内出轨事实。 虽胡女士辩称不知情,但法律推定其应对婚内生育子女非张某所亲生的风险有预知,其过错明确。 《民法典》第1085条:父母对子女有抚养义务,但非亲生子女除外。 女儿不是张某亲生的,张某也没有抚养义务,因此主张返还2013年至离婚期间每月5000元生活费及离婚后每月1000元抚养费,有一定的法律依据。 胡女士辩称张某未参与孩子成长,但抚养义务的履行与是否参与成长无关,其抗辩无效。 《民法典》第1183条: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张某因胡女士的欺诈性抚养行为遭受严重精神痛苦,符合精神损害赔偿的构成要件,有权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至于重新分配房产和车辆,张某作为无过错方,他有权主张重新分割或者让胡女士给予一定的赔偿。 最终,经过法官多次调解,张某做出了让步,他看在孩子和多年感情的份上,同意将赔偿金减少为16万元。 为了最大限度保护孩子,法院建议张某继续看望女儿,胡女士也表示等女儿长大后再告诉她真相。 信源:生活帮 2025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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