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罪!”近日爆出江苏南京,男子的手机从口袋中掉出来却浑然不知,却刚好被经过的路

暮云史记 2025-06-17 17:37:15

“无罪!”近日爆出江苏南京,男子的手机从口袋中掉出来却浑然不知,却刚好被经过的路人看到,并当着男子的面把手机拿走,期间男子并没有制止。直到男子准备拿出手机听歌,才发现手机丢失。报警后,经鉴定手机价值超过3000元,捡到手机的路人因盗窃罪被判处罚金2000元。路人不服提起上诉,法院这么判了。   “地铁上那么多人,他自己都没发现,怎么能算我偷?”只见闫某站在审判庭中,双手不自觉地撑住桌面,为自己辩解道。   而一切事情的起源在于他,2019年2月的那次“捡手机”经历,也正因为这次经历,让这个普通的快递员,经历了长达多年的司法拉锯战。此刻,他的辩护律师正在向合议庭陈述关键论点。   “我的当事人当时所处的地铁站出口,每分钟人流量超过200人,在这种环境下捡拾物品,与‘秘密窃取’存在本质区别。”   时间回溯到案发当天的晚高峰。新街口地铁站7号出口处,刚下班的蔡某正与同事道别,身穿风衣的他,因口袋物品装得太满的缘故,手机在其未发觉的情况下慢慢滑出。   然而由于地铁人流密集,以及广播正好在播报的缘故,导致手机坠落的碰撞声,被嘈杂的环境音完全掩盖。此时距离蔡某仅几步之遥的闫某,抬头时恰好看见地上反光的手机。   “那部手机就躺在通道正中央,至少有五个人从旁边经过,但都匆匆走过没理会。”庭审记录显示闫某的供述,监控证实,从手机掉落到被捡拾的一段时间内,确实有数名行人经过但未作停留。   但案件最戏剧性的转折发生在物价鉴定环节。最初公安机关委托的鉴定机构给出3980元的估值,但经辩方申请重新鉴定后,最终确认为3174元。这个看似不大的数字差异,却直接关系到是否构成刑事犯罪,因为侵占罪的起刑点正是1万元。   最终那份长达23页的判决书,详细论述了盗窃罪与侵占罪在主观故意、客观行为方面的11项区别标准,其中特别强调“公开性”是区分二者的关键要素。   而这起案件引发的讨论远超案件本身。南京大学社会学院进行的问卷调查显示,68%的受访者认为闫某行为不当,但其中仅有29%支持按盗窃罪处理。法律专家指出,这种现象反映出公众道德判断与法律认定之间的微妙差异。   在案件审结后,南京市玄武区司法局以此为契机开展了“法治宣传周”活动。在普法讲座上,工作人员特别提醒:“捡拾物品应当第一时间交至公安机关,简单的保管行为可能避免重大法律风险。”   只能说,这个看似简单的“捡手机”事件,像一面多棱镜,折射出我国法治建设的精细程度。   从公安机关初查、检察院起诉到法院的三级审理,每个环节都体现着司法工作者对“罪刑法定”原则的坚守。而最终的无罪判决,不仅是对个案的正本清源,更是对“刑法谦抑性”这一现代法治理念的生动诠释。

信息来源: 裁判文书网|《案号:(2021)苏刑再12号》 《中国刑事法杂志》2022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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