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个母亲能做出来的事吗?北京,一男子离婚后独自抚养孩子,因前妻迟迟不给付抚养

沛山评生 2025-06-16 20:18:04

这是一个母亲能做出来的事吗?北京,一男子离婚后独自抚养孩子,因前妻迟迟不给付抚养费,男子便将前妻告上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其支付每月5000元的抚养费用,合计85000元。 不料,前妻前脚刚答应履行,后面就因气不过,向男子转去了10笔“250”额度的款项,并附加不堪入目的辱骂留言。 男子见状,便拒绝收款。 法院最终认为男子前妻这是在拒不履行生效文书,遂对其作出了10000元的罚款。 网友:“自作孽,不可活!” 事情是这样的,加某和闻先生原系夫妻关系,可后来两人因感情破裂处不下去了,闹到了法院离婚。 法院最终判决孩子归闻先生抚养养,加某每个月需支付5000块抚养费。 然而,加某倒好,压根就不按时给抚养费。时间一长,她总共欠了闻先生85000元。 闻先生没办法,只能找法院帮忙,申请强制执行。 加某一开始向法院承诺会足额向前夫支付抚养费。 法官想着她受过高等教育,工作也稳定,收入也不低,也有能力支付,就跟闻先生商量了一下,征得同意后,把她账户给解冻了。 谁能想到,这加某根本就没安好心。 她虽然向闻先生支付抚养费,可每次就转了250元,而且转一次就附带一些侮辱人的话,就跟故意恶心闻先生似的。 闻先生无法忍受,干脆就不收款,让钱过期又退回到加某那儿去了。 时间到期后,法院见加某仍未履行义务,便把她叫到法院谈话。可加某还嘴硬,表示自己这样转钱没错,就是在履行法院的判决。 院方则认为,加某如此做法系在侮辱他人,违反了公序良俗,根本就不算是在履行法院的判决。 于是,法院直接对加某处以罚款10000元,还强制从她银行账户里把拖欠的抚养费划走了。 最后,加某没办法,交了罚款,这事儿才算完。 受过高等教育,工作稳定,却在抚养费上耍心眼,实在不应该。 加某作为孩子的妈妈,即便离婚,根据《民法典》规定,仍然具有抚养孩子的义务。 按时给抚养费也是其最基本的责任。 然而,她明明有能力却拖着不给,最后还故意使坏,做出一些匪夷所思的事情来,如此行为,也实在让人无语。 最终,加某被处罚同样在情理之中。 有人说,难怪孩子跟着了父亲,从这件事足以见母亲的人品,如果跟着母亲生活,指不定孩子会被教育成什么样子! 也有人认为,加某这样做肯定有其原因,为什么她一个月要支付5000元的抚养费用?这也实在是太多了吧! 对此,这事你怎么看呢? 信源:法直播 2025-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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