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言道“出轨理由千千万,究竟哪个更扯淡?”现代人聊起出轨,顶多调侃句“爱情骗子”

趣史談过去 2025-06-13 18:13:19

常言道“出轨理由千千万,究竟哪个更扯淡?”现代人聊起出轨,顶多调侃句“爱情骗子”。可要是回到千年前,那些越界出轨的,换来的可能是断手割鼻、沉塘浸猪笼,甚至直接送你去见阎王爷。 汉朝时期,那时候出轨不叫桃色新闻,叫拿脑袋开玩笑。司马迁写过“最下腐刑极矣”,说的就是宫刑。 这位写《史记》的大文豪,当年为李陵说话被汉武帝判了宫刑,在《报任安书》里哭诉说“肠子一天疼九回”。 普通老百姓要是通奸被抓,按《二年律令》规定,男女都得砍头。不过实际判的时候,常把死刑改成宫刑或割鼻子砍脚,让你生不如死。在古代,没了生殖器或鼻子,根本没法做人,这比直接杀头还狠。 到了唐朝,稍微松快了点。法律规定“和奸”的男女各判一年半徒刑。但别以为蹲监狱就没事了,民间私刑还有很多,南方好多地方流行“浸猪笼”,把出轨的女人捆起来丢进河里淹死,官府还不管。 比如《唐传奇》里就有故事,妻子跟人私奔,被丈夫抓住后沉了塘,县官还说“活该”。 宋朝看着文雅,打人屁股却很狠。《宋刑统》写着“通奸的,判一年半徒刑”,但实际执行时多是打板子。宋仁宗时规定用大杖,一板子下去能把屁股打开花。 苏东坡当年卷进乌台诗案,差一点就挨这顿打,你想这板子能轻吗?而且男女平等受罚,北宋有个叫阿张的妇女通奸,直接被判“杖六十”,当着街坊邻居的面挨打,一辈子抬不起头。 元朝的法律更狠,允许丈夫当场杀奸夫。《元史》里写着:“老婆跟人通奸,丈夫在奸情发生的地方杀死两人,不用定罪。” 好多男人发现老婆出轨,直接拿刀子砍,官府还说杀得对。这就好比现在有人当街杀人不犯法,多可怕! 明清时期,程朱理学盛行,女人的日子更难了。虽然官方还是打板子,但宗族私刑越来越厉害。 《大明律》说丈夫可以杀奸,各地祠堂经常自己判案,把所谓“不贞”的妇女装进猪笼沉河,或者用乱棍打死。 从汉朝的宫刑到明清的沉塘,别看处罚方式变来变去,本质都是一个,古代社会根本不把个人感情当回事,法律和礼教就是为了维护家族和男人的权威。 女人也好,男人也罢,在婚姻里根本没有自主权,稍有越界就是灭顶之灾。 现在回头看这些残酷的刑罚,真得感谢时代进步。如今我们讲究婚姻自由,感情出了问题可以好聚好散,不用害怕被砍头、浸猪笼。 这不是说出轨没错,而是我们学会了用更文明的方式处理感情问题,尊重每个人的尊严和选择。

0 阅读:27
趣史談过去

趣史談过去

感谢大家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