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男子通过关系买了二手“京牌”车,开了近8年,某天停在车位,车却不见了,车里还有金镯子等5金和2箱酒,男子心慌不已,却收到神秘短信:原车主的儿子找了代理人把车拖走,要沟通车辆户头问题。男子感叹:买了“背户车”才导致这纠纷,可是他的车在代理人手中,还能要回来吗? 6月8号光明网报道一件男子将车停在姐姐家门口路边车位,突然发现车子不见了,却引出“背户车”的一系列纠纷。 当事人大硕在多年前,找朋友买了一辆2006年老款的白色GL8,还带着京牌。 朋友告诉他,车主是一个老人已经去世了,这样他可以连车带牌放心用,大硕就信了,这一用将近8年。 可就在2025年4月24号这天,大硕出差之前把车停在姐姐家门口的车位上,就出差去了。 第二天,姐姐去上班,细心的她特意瞅了一眼车位,想看看弟弟的车,突然发现车位空空,车没了,她以为是大硕开走了,问了一下弟弟。 大硕一下子懵了,他根本没有开车,那车哪去了? 大硕姐姐正打算报警,却收到了一条短信,内容里说,他们是“孙长云儿子的代理人”把车拖走了,还说要沟通车辆户头问题。 原来,孙长云就是大硕这辆车原来的车主,也就是那位去世的老人。 大硕一开始以为是车停的不对,被交警拖走了,可当他看到姐姐转来的短信,他心里咯噔一下,觉得事情恐怕不是那么简单了。 大硕给用短信来源的号码给那位代理人打电话,问他为什么随意拖车?自己一直用这车,没想怎么样,就想一直用下去。 代理人却态度很嚣张,问他想怎么做。 让大硕着急的是,他的车里还有给新婚妻子买的5金,有金镯子、金手链,金项链,以及金耳坠、金戒指,都放在了扶手箱最底下。 另外,还有两箱酒,他担心车被拖走,东西还在不在? 大硕出差回来,通过警方调取的监控看到,他的车在凌晨4点20被一伙人用“拖车器”拖走。 可惜的是,视频里没看到拖车车牌和身份信息。 不过,大硕觉得这伙人就是提前谋划好的,他们知道车的定位,凌晨拖车,还给自己留了时间差,真是越想越可怕。 大硕想不通,明明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本、车钥匙都在自己手里,当时他停车时是锁了的、车挂P档的,拖车公司无凭无据怎么能将车拖走呢? 他觉得拖车公司有问题,怎么能随便拿个代理书就去拖车呢? 大硕也很无奈,感叹自己买的车属于“背户车”,所以才引起这一系列麻烦,他也知道“买”这车不受法律保护。 大硕很闹心,车现在还在代理人手中。 代理人也是毫不避讳,承认是自己拖的车,还让大硕去起诉。 大硕说,不管怎样,他都要把这辆车的指标作废,不过,现在他第一要做的是把车拿回来,他说他已经知道代理人在打指标的主意了。 对这件事有人说,这事只能认倒霉,因为你这种行为是不合法的,本来就是存在风险的。车牌子登记在谁的名下就是谁的财产。车主的继承人有权处置车主的财产。你当初租牌子的时候有没有合同?有合同可以去法院,没合同就自认倒霉,能把贵重物品要回来就谢天谢地吧。 那么,大硕购买“背户车”为什么不受法律保护呢? 法律层面所有权认定,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机动车等财产的所有权转移,通常需要办理相应的过户登记手续。 用大硕这件事打比方说,背户车交易中,车辆虽然实际交付给了大硕,但机动车登记书上的车主信息并没有变更,从法律上来说,车辆的所有权,还是归属原登记车主。 大硕买了“背户车”的风险在于,就是因为车辆所有权归属不明确,比如原车主可能因为各种原因,比如债务问题,个人意愿变化,要求收回车辆或指标,这时候,大硕就很被动,难以维护自己的权益。 此事中,大硕认为拖车公司无凭无据就去拖车呢? 那么,拖车公司在未验证车主资质情况下拖走车辆,合理吗? 《民法典》第1165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拖车公司作为市场主体,为委托人提供拖车服务。却未验证车主资质,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有权拖车的情况下,擅自将大硕车辆拖走,这一行为明显存在过错。 拖车公司的行为侵犯了大硕对车辆的所有权,导致大硕车辆及车内财物丢失,给大硕造成了损害。 因此,大硕有权要求拖车公司承担侵权责任,包括赔偿因此遭受的损失。 虽然,大硕购买背户车的行为不受法律保护,但这并不意味着他的车辆在被拖走及车辆财务丢失的情况下,不能通过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 大硕对车辆实际占有和使用是事实状态,他对车辆与车内的财物,享有合法财产权益。 所以,大硕可以通过起诉等方式,要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赔偿他因此遭受的损失。 有人说,最好的结果就是双方协商,标主把买标的钱退了,标归人家,车你处理或者标主把车子接了给你可接受的补偿。最差的结果标是别惦记了,一系列麻烦,退回来的钱多钱少的问题。 你觉得大硕该怎么办? 信源:光明网-2025-6-8
“细思极恐!”福建厦门,一名男子去世后,他存在银行里的40万元,竟然不见了,一查
【121评论】【386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