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男子花5500元买了一部手机,在某平台支付44.5元下单送到朋友处,没想到,骑手告诉他手机丢了,男子找平台,平台说可能被骑手“黑”掉了,他们会找骑手的,结果,男子等了近半年,平台告诉他只能赔偿200块,男子说:你们得赔偿5500元给我,而平台回应让他很无奈。 6月11日小强热线报道,俞先生花了5500元买了一部手机送朋友,没想到,被骑手弄丢了。 1月份,俞先生购买了3部Mate 70手机,每台5500元,有一部他打算送给朋友。 1月23日,他将手机装在盒子里,放进袋子里,通过某平台下单,快送其中一台手机,送到朋友处,支付了44.5元费用。 俞先生估算着大概40多分钟就能送到,过了一个小时后,他给朋友打电话,问手机到了没有? 让他没想到的是,朋友说没有收到手机。 俞先生有些纳闷,正常来说该送到了,便查看骑手配送的实时路线,发现不对劲。 这个骑手在钱江三桥那边的位置,一直不动了。 此时,俞先生心里有些担心,心里还猜测着到底怎么回事,骑手为啥不动? 过了一个小时后,骑手给俞先生打来了电话,告诉他手机丢了。 那手机怎么丢了呢?骑手也没有告诉俞先生,只跟他说,自己已经和平台反映过了。 俞先生只好跟平台联系,可是,平台却说是手机可能被骑手“黑”掉了,意思是骑手拿走了。 俞先生5500元买的新手机,好端端的没了,不能就这么拉倒吧。 平台跟他承诺,他们会去找骑手的,还说不会放过骑手的。 俞先生信了,就想着等平台给处理吧,结果,后来平台告诉他,骑手离职了,他们联系不上。 俞先生也报了警,警方给他调取了骑手的联系方式,头两三天还能联系上骑手,后来就联系不上了。 然而事情过去快半年了,俞先生也没有等来平台的调查结果,却说最多能赔偿他200块钱。 俞先生气的火冒三丈,自己花了5500元买的新手机,平台只赔偿200块钱,这怎么行,必须要照价赔偿啊。 俞先生只好找来记者,想让平台赔偿5500手机钱。 可是,平台客服表示,有相关人员在处理,具体有没有沟通,他也不知道。这需要专员来处理。 而给俞先生赔偿200块,也是一个初步方案,因为这200元也是客服能给的最大的一个补贴了。 但是,这个不是平台给的最终处理结果。 俞先生的手机不知去向,那么,他到底该找谁赔呢? 第一,骑手在配送过程中弄丢手机,他该承担责任吗? 《民法典》第832条规定: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本案中,骑手作为承运人,在配送过程中丢失手机。如果,他无法证明丢失手机是不可抗力、货物自然性质或者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导致,则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骑手没履行妥善保管义务,导致手机丢失,平台作为骑手的雇主,可能需要承担连带责任。 俞先生有权要求平台,按照实际损失赔偿5500元。 第二,平台以“骑手离职”为由,推诿责任,只赔偿200元,合法吗?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4条规定:消费者通过网络交易平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 平台作为服务提供方,与余先生形成有偿委托合同关系。 骑手为平台雇员,其履职行为导致的损失应由平台承担。 平台以“骑手离职”为由拒绝赔偿,违反合同义务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如果,平台无法提供骑手有效信息,或者证明已尽合理审查义务,那么,平台需要直接赔偿俞先生的损失。不能以骑手离职推卸责任。 第三,平台仅赔偿200元是否合理呢? 平台提出的200元赔偿和俞先生的5500元手机价值严重不符,违反损失赔偿原则。 最终,俞先生选择了报警。平台表示会配合调查取证,争取妥善解决。 本案中,俞先生需要提供购买手机的凭证,收据、发票,来证明手机确实花了5500元。 另外,俞先生应提供在平台下单记录,支付的配送费等信息。 以及与骑手、平台沟通的通过记录,聊天记录等。 这样俞先生可以拿这些证据,要求平台赔偿5500元的损失。 有人说,也许明知道拿走要赔200块,就据为己有了。 假如,骑手将手机据为己有,可能构成盗窃。 最后,在寄送贵重物品时,先拍下物品的外观,包装、序列号等,或者录一段装箱视频,证明物品完好。 也可以选择保价服务,要主动告知骑手这是贵重物品,请小心配送。 如果,物品丢失后,要及时报警,不要拖延。 也提醒大家,防人之心不可无,寄送贵重物品尽量选择自己送或者靠谱的平台。 信源:小强热线 2025-6-11
浙江杭州,女子拿着42克的金项链去置换,验金的过程中,店员把金项链拿去烧,结果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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