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钱女士在餐馆花12元点土豆丝,吃饭时牙齿被崩坏,治疗费高达1万。她找店家索赔,店家坚称土豆丝里无硬物,是钱女士自身牙齿问题。钱女士则怀疑是炒菜锅残留硬物所致。双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网友:有的支持钱女士,有的觉得店家无辜,一时间众说纷纭。 据1818黄金眼报道,钱女士去一家餐馆用餐。她看着菜单,点了一份售价12元的土豆丝,想着这简单又实惠的一道菜,肯定能满足自己的味蕾。 不一会,土豆丝就端上来了。钱女士拿起筷子,夹起一筷子土豆丝就往嘴里送。可没想到,刚嚼了几下,就听到“咔嚓”一声,紧接着一阵剧痛从牙齿传来。 钱女士疼得“哎哟”一声,赶紧把嘴里的东西吐了出来。她定睛一看,原来是自己的牙齿崩坏了。 这可把钱女士急坏了,牙齿崩坏不仅疼得厉害,后续治疗还得花不少钱。她粗略估算了一下,治疗费大概需要1万块。钱女士觉得这事不能就这么算了,于是找店家理论。 店家一听钱女士的诉求,一脸无辜地说:“我们土豆丝里就土豆、辣椒、蒜,哪有什么硬物?肯定是您牙齿本身就有问题。” 店家还强调,他们做菜都是按照正常流程来的,不可能出现硬物。 钱女士可不认同店家的说法,她仔细回想了一下,觉得很有可能是店家炒菜锅没洗干净,残留了硬物,才导致自己牙齿崩坏。 她跟店家解释自己的怀疑,可店家根本不听,一口咬定是钱女士自身问题。 钱女士觉得自己受了委屈,店家却不肯承担责任;店家则觉得自己很冤枉,明明没做错什么,却被索赔。 这事越闹越大,有的网友支持钱女士,觉得店家应该对菜品质量负责;有的网友则觉得店家说得有道理,可能是钱女士牙齿本身就脆弱。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餐馆作为经营场所,有义务为顾客提供安全的食品。若店家炒菜锅残留硬物导致钱女士牙齿崩坏,说明店家未尽到合理的安全保障义务,需承担侵权责任。 然而,店家坚称土豆丝里无硬物,认为是钱女士牙齿本身问题。这就涉及到举证责任问题。 按照“谁主张,谁举证”原则,钱女士需证明牙齿崩坏是店家菜品问题所致,比如提供证据证明炒菜锅残留硬物。 店家若主张是钱女士牙齿自身问题,也需提供相应证据。 对于钱女士而言,她怀疑是店家炒菜锅残留硬物,在索赔时应积极收集证据,如保留现场食物残渣、拍摄牙齿崩坏情况等,以支持自己的主张。 如果最终证明是店家责任,店家应赔偿钱女士合理的治疗费用等损失;若无法证明是店家责任,钱女士的索赔诉求可能难以得到支持。 也就是说,在类似消费纠纷中,证据是关键,双方都应重视证据的收集和保存,以便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浙江杭州,钱女士在餐馆花12元点土豆丝,吃饭时牙齿被崩坏,治疗费高达1万。她找店
程磊聊军事
2025-06-11 15:1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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