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驻马店,男子不在乎女子离异带一孩子,不顾一切和女子谈起了恋爱,他有求必应,3个月倾其所有花了近10万元,由于男子再也拿不出钱来满足女子的要求,女子竟不告而别,消失得无影无踪。
男子欲要回3万多的金手镯,便向媒体寻求帮助,可女子却说金手镯已还给男子,男子欲哭无泪,觉得自己就是个冤大头。
这事儿要是真查出来女方一开始就没打算结婚,那性质可就不一样了。
说白了,谈恋爱要钱要礼物没问题,但要是打着结婚的旗号骗钱,那可就是踩法律红线了。
之前听说过类似的案例,有人假装谈恋爱,今天要彩礼明天要首饰,钱一到手立马玩消失,最后被法院判了诈骗罪。
法律上有个词叫“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要是女方压根没想跟人过日子,纯粹为了捞钱演戏,那收的贵重物品和钱都得吐出来。
之前有个案子,女方收了男方十几万彩礼后失联,法院直接按诈骗判了三年。
所以啊,谈恋爱时遇到对方不停要钱要礼物,真得留个心眼,别等被骗光了才后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