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贺从来不是张兰汪小菲员工,而是签的商务合同,所以从来不是老板和员工的关系,而是一个老板和另一个老板的关系。 他们进行的仲裁不是劳务仲裁,而是商务仲裁。 笑死了。你跟别人合作,别人欠你1000万。你不去催? 打了一年多的官司,才把应分的钱要回。 要不是孟贺聪明,运气也不错,申请财产保全,冻结到钱。就算仲裁赢了,说不定又得像VC一样,不知道追债到什么时候。 孟贺就算赢了,拿回了钱。 抹杀不了张兰汪小菲在合作过程中的无赖作风。 合法权益,非要折腾一年,还被网暴至今。只要合法范围内,孟贺爱怎么干怎么干。
张兰这次真霸气,不再网上哔哩吧啦啰嗦了,直接亮证据,不知道哪个黑宝宝“中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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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10xxx80
胡编乱造滚远点
蟑螂汪仔可爱的Q梅
[得瑟]是说你们国际老赖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