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女子为了孩子上学,通过中介,看了一套79平的老房子,每月租金8000多元。这价钱也不便宜,但为了让孩子住的舒坦,她毫不犹豫签了合同,结果合同上竟显示,这套房面积只有32.7平,还不到挂牌的一半大。面对质疑,房东和中介解释,说老房子的有些使用面积不显示在房本上,女子信以为真,签个合同。谁知搬进去之后,她越看越不对,比她原来37平的房子还要拥挤,拿尺子一量,结果让她大吃一惊。
6月10日,光明网报道了一件令人瞠目结舌的事情,张女士向记者诉苦,见过买东西缺斤少两的,还真没见过买房子也缺斤少两。
张女士有个女儿,全家人都把她捧在手心里,也竭尽全力想把最好都给她,最美味的食物,最漂亮的衣服,最贵的兴趣班。
为了让女儿享受最优质的教育资源,张女士一家人决定从青浦搬到了静安区。
搬家首先要解决的是租房问题,为了让女儿住的舒服,她通过一家中介公司选了好久,最后看中了一套79平的老房子。
从中介提供的图片上看,房子客厅很大,装修很温馨,采光也相当好,一家人住进去也不拥挤,交通也比较便利。
但这套房子的租金可不便宜,每月租金8000多块钱,一般家庭可能都负担不起。
但是女儿上学在即,没有更多的时间做选择,所以张女士毫不犹豫签了租赁合同。
但是,签合同时,张女士竟发现,房产证上写的建筑面积根本不是79平,只有32.7平方米,还不到一半。
张女士懵了,当场提出质疑,但是,中介解释说,老房子都是这样的,有些使用面积并不体现在房产证上。
出于对中介的信任,张女士没有多想,稀里糊涂就签了合同。
接着,一家人拎着大包小包搬了进去,入住之后,张女士越看越觉得不对劲。
他们以前的房子是37平的,不到这套房子面积的一半,但是,空间上要比这套还大一些。这套自称79平的房子,一家人住着竟略显拥挤。
张女士心里隐隐不安,难道自己被骗了吗?她没有妄下定论,而是找来一把尺子当场测量。
这一量问题也就大了,这套号称79平的房子,实际实际面积竟然只有30来平,缩水了一半多,这差距也太大了。
张女士相当气愤,本想让孩子住的舒坦宽敞,才花这么大价钱租房子,谁知还不如原来的小家,这就是妥妥的欺诈。
要是知道这房子只有30来平,她绝对不会考虑,更不会花每月8000多的高价来租,拿人当冤大头。
于是,她找到中介和房东讨要说法。
房东列出一个公式,表示老房子的实际面积就是这么算的,不存在欺骗隐瞒一说。
而中介也在一旁打圆场,还表示挂在网上的面积和价钱都是根据房东的要求来写的,实际面积他并不知情。
这些搪塞的说法张女士无法接受,他和中介与房东多次沟通协商,结果两个月过去了,对方都没有给出一个合理的说法,只说会退还4200元的居间费。
张女士对此并不满意,反映给了记者。
《民法典》第148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房东和中介隐瞒了房屋的真实面积,以79平米的虚假信息诱导张女士签订租赁合同,明显构成了欺诈行为。
张女士有权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租赁合同,还可以要求房东退一赔三,并支付其他的损失,比如搬家费、临时住宿费等。
记者试着联系房产中介,但无人接听,于是,他们一起来到了中介门店。
门店负责人表示,这名业务员的行为确实违反了公司规定,按照正常流程,挂牌之前必须要实地去核实房产信息,面积、地段、房屋内设施等。
而且必须合适房产证,不能是房东说什么就是什么,这就乱套了。
负责人表示,公司会对涉事业务员进行处罚,并且积极和房东沟通,协商接下来的事宜。
虽然这是业务员的行为,但业务员代表公司,中介公司和业务员都要为此事承担责任。
《民法典》第962条规定: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本案中,中介公司未尽到实地核实房产信息的义务,仅凭房东的说法就挂牌出租,且没有核实房产证信息,将30多平的房子挂成79平,显然存在过错。
所以,业务员和中介公司应对张女士的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但截止目前,各方没有给张女士合理的解释和处理方案,房东的态度依然比较强硬。
张女士完全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此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此事也给大家提了醒,租房子一定不要怕麻烦,签合同之前必须实地考察,看面积、采光、装修状况等,不然很容易踩坑。
信源:光明网 2025.6.10